• 稀土產業實行國家專營很有必要


    時間:2012-04-01





      有消息稱,目前作為我國建立稀土國家專營制度技術基礎的稀土專用發票,可能將于今年6月在稀土的主產區內蒙古和四川率先試點。這也就意味著,繼鹽業和煙草業實行國家專營之后,已成為美國、歐洲和日本等西方國家貿易戰最新關注點的中國稀土業,也將被納入國家專營的范圍內。


      3月13日,美歐日聯合就我國對稀土等原材料出口的限制,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起了對華貿易訴訟,要求我國解除出口限制,否則將對中國進行貿易制裁。西方國家聯合起訴中國并非巧合,他們意在促使我國政府解除對稀土出口的限制政策,削減稀土的內外貿易差價。


      這顯然是不公平的。我國稀土資源其實僅占全球總量的36.4%,卻承擔著全球90%以上的稀土供應。盡管多年來面臨著巨大的環境壓力,但我國一直努力保持一定數量的稀土出口。而西方國家通過WTO對中國稀土窮追不舍,或迫使我國稀土國家專營制度提前出臺。


      但也有人擔心我國對稀土實行國家專營后,可能導致稀土價格上漲,國外的稀土礦將重新投入生產。例如美國加州一個在2002年關閉的巨型稀土礦,現在又恢復了生產。澳大利亞、日本等國也正在啟動中國以外的稀土開采。


      然而,這種擔心是多余的。首先,我國建立國家專營本身不違反WTO規則。在新的稀土專營制度下,由于稀土生產源頭得到了控制,出口限制政策反而可以放寬,這有利于我國應對歐美日的糾紛。


      其二,建立稀土國家專營體系,最大的意義在于杜絕稀土亂挖亂采和違規超采現象,保護稀土資源與自然環境,同時這也有助于大企業加快實施兼并重組步伐。按照最初的設想,稀土專營體系涵蓋我國稀土開采、冶煉、深加工、銷售全產業鏈。


      其三,對于美國重啟本土稀土開采,我們應持歡迎態度。因為他們對本土稀土開采得越多,而從我國進口的數量越少,這樣,一方面我們可以把稀土留給子孫后代,另一方面在未來更充分獲得“稀土大國”應有的價格話語權。


      根據我國國情,確定稀土國家專營很有必要。況且,國家專營并不代表不營和少營,而是對稀土的開采進行規范化經營。在確保環境保護和可持續開采的前提下來開采和經營稀土。隨著稀土行業的整合和國家專營制度的建立,上游的稀土產量已經逐步得到控制,在此情況下政府可以逐步放開出口配額。

    來源:中國有色金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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