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4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就發布了《關于建立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實施上網電價與煤炭價格聯動、銷售電價與上網電價聯動,但后來這一政策并未落實到位,電價調整幅度遠低于煤炭價格漲幅。以致煤電矛盾到了十分尖銳的程度。
就煤價而言,鑒于煤炭是一種不可再生資源,儲量越來越少,而需求越來越大,其價格不斷上漲的趨勢是不可扭轉的。
就電價而言,按照改革方案要求,應該是競價上網,市場定價,但是仍然承襲了政府定價模式,并推出了標桿電價制度。
在煤價不斷上漲的背景下,所謂“煤電聯動”政策已經失去了它應有的作用,發電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機制已經缺失。即便前幾輪實施不到位的煤電聯動政策,均陷入“煤價漲、逼電價漲,電價漲、煤價跟漲”的惡性循環,最終導致終端銷售電價不斷上漲,老百姓承擔的電價越來越高,其結果是全國人民為煤價高漲買單,卻讓煤炭企業賺了個盆滿缽滿。
中國社會科學院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張安華認為,如果一味通過“煤電聯動”、“煤電一體化”等進行所謂的“理順電價機制”來求得電價改革的成功,那是難以做到的。目前所謂的“煤電聯動”,是解決當前煤電矛盾、維持發電企業生產運行的一種救助性做法,是一種典型的政府行為,與電價改革的市場取向是不相符的。煤電不可能無休止地“聯動”。他認為,電價改革應與電力體制改革同步進行方能奏效。只有堅決改變電力調度、輸電、配電、售電一家經營的狀況,努力研究開放發電企業和電力用戶的市場選擇權,切實引入競爭機制,建立通過市場供需變化確定電力價格的機制,電價改革才有可能獲得成功。
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西部之光”訪問學者楊平認為,我國電力體制改革啟動后由于后續改革措施沒有跟上,造成現在的停滯不前。真正的解決方法是要從源頭治理,從國家層面重新調整煤炭等資源的配置權、收益權,樹立資源所有權的全民意識,才能奢談理順煤電價格關系。
來源:中電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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