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的意見》,提出要“打造開放層次更高、營商環境更優、輻射作用更強的改革開放新高地”。各地積極行動起來,圍繞不斷提升市場開放水平,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等提出一系列具體舉措。
作為新時代改革開放的重要“試驗田”,我國自貿試驗區主動承擔起“為國家試制度、為地方謀發展”的使命擔當,推出了一大批標志性、引領性制度創新成果,不僅有效發揮了綜合試驗平臺的作用,也成為我國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顯著標識之一。目前,我國陸續建成22個自貿試驗區,從一枝獨秀到雁陣齊飛,形成了覆蓋東西南北中,統籌沿海、內陸、沿邊的改革開放創新格局。
風好正是揚帆時。當自貿試驗區從“探路者”升級為“領航者”,也為我國經濟轉型升級開辟了新航道。從全國首張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首張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到率先試行“證照分離”、建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再到全國第一家外商獨資公募基金公司……諸多“首家”“第一”“率先”標注了我國自貿試驗區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鮮明印記,彰顯了自貿試驗區敢闖敢試、先行先試的改革魄力。
當前,我國自貿試驗區在部分領域的改革探索還存在約束限制,要通過深化改革,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大的自主權,讓廣大經營主體能夠“大膽闖、大膽試、自主改”。自貿試驗區是制度創新的高地、改革開放的試驗田,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是自貿試驗區建設的核心命題,一方面要立足各地資源稟賦、區域特色,推進新的開放舉措及制度創新與產業發展聯動,以產業鏈開放和發展為核心,激發市場主體的創新動能,做強創新引擎,推動自貿試驗區形成更具有輻射帶動作用的產業集群,培育開放競爭新優勢;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自貿試驗區改革開放綜合試驗平臺作用,持續提升投資貿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形成擴大開放與風險管理新機制,推進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的制度型開放,向深層次全面構建高水平開放制度體系,全面提升開放深度,打造開放新高地。
深入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有益于為高水平開放探索新路徑,為全面深化改革積累新經驗,是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重要戰略舉措。通過高水平開放和深層次改革,將不斷提升自由貿易試驗區的功能和作用,引領經濟高質量發展。與其他新事物一樣,自貿試驗區建設也并非一路坦途。進入新時代,自貿試驗區發展面臨著改革創新自主空間不足、差別化特色化發展不夠、區域發展動能減弱等突出問題,亟須在更廣領域、更深層次上開展探索,以更大力度的改革舉措,推動自貿試驗區在制度型開放、系統性改革、開放型經濟質量上的全面提升。(吳學安)
轉自: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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