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西發生重度鎘污染事件之際,福建立法禁建污染飲用水源項目。其實,從我國重金屬污染的現狀來看,對于水環境保護已不能只限于地方法規或條例。
最早熟悉“鎘污染”是源于“鎘大米”的新聞報道,憶起“鎘污染”是因鐵觀音稀土含量超標的新聞事件,如今再度重溫“鎘污染”則源自廣西龍江河的鎘污染事故。與前兩次“蜻蜓點水”的報道不同,此次鎘污染因涉及居民飲用水水源,波及面甚廣。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政府副主席、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林念修明確表示:按照“四個一切”:動用一切力量、一切手段、一切辦法、一切措施,動用全國的力量,全國不行哪怕全世界的力量都要想方設法,要人給人、要錢給錢、要物給物,一定要做到保障沒有問題。
如此鏗鏘有力的應急指揮口號,初聽之令人欣慰,人民的公仆果然以人民的利益為重,然而,細思之則神傷,若平時監管部門及生產企業能夠防患于未然,又怎會有此一劫!
環境污染已成社會發展一大公害。多年來,地方政府為追求GDP目標,各類企業為追求經濟利益,都忽視了對環境的保護。盡管環境保護部門頒布了眾多的條條框框,生產企業在制訂安全生產規則時也照本宣科,但是在實際生產作業過程中,為了節約成本卻很少照章辦事,偶現疏漏,則上下打點規避懲罰。即便是生產企業因污染而遭遇了懲罰,以當前國內的懲罰數額來看也不足以對其起到懲戒的作用。
國內在環境污染方面的懲罰力度不足已是經過多次大面積污染事件驗證的,康菲石油中國公司河蓬萊19-3油田B平臺和C平臺的溢油事故,紫金礦業的污染門,哈藥六廠的污染歷史無一例外。因此,可以說廣西鎘污染事件絕非偶然,而是“千里之堤潰于蟻穴”的必然。
雖說“亡羊補牢”并不晚,但是也要知道“羊死不能復生”,更何況水、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一次污染事故的發生,對于生產企業而言可能是經濟損失,而對于整個人類而言則有可能是毀滅性的打擊。因此,對于水、土地等資源的保護,不能總是依靠“亡羊補牢”的原則,細致周到的防御勝于被污染后大張旗鼓的治理。2月1日,《福建省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下稱《條例》正式施行,《條例》規定,禁止在飲用水源準保護區范圍內新建、擴建印染、造紙、制革、冶煉等12類建設項目和產生含鎘、氰化物、病原微生物等10類有毒有害物質的建設項目。從這一條文來看,地方政府在防御環境污染方面正在加大力度,只是其實施力度能否如條文一樣擲地有聲還有待時間的檢驗。此外,從我國重金屬污染的現狀來看,對于水環境保護已不能只限于地方法規或條例。
事件回顧
2012年1月15日,廣西龍江河宜州拉浪電站壩首前200米處,鎘含量超《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標準約80倍。19日17時,龍江河宜州段洛東水電站壩首處鎘濃度超標3倍,被污染的河水流到下游柳江。1月29日12時,柳江上游糯米灘水電站鎘濃度超標8倍。
廣西壯族自治區環保廳已調集自治區環境監測中心站、北海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和河池、柳州、來賓、桂林、百色、南寧、賀州、崇左8個市級監測站以及金城江區、宜州、柳江、柳城、鹿寨等5個縣級站的210多名監測人員、95臺套監測設備、40多輛車參與應急監測,各監測隊伍按照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在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的現場指導下,在龍江至柳江200多公里河段共布設20個定點監測斷面和數十個巡測點,對重點斷面實行嚴密監測監控,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廣西環保部門最新表示,龍江河鎘污染高峰值已從80倍降到25倍左右,應急處置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效。
整場禍事中,涉嫌違法排污的金城江鴻泉立德粉材料廠等相關企業,目前已有7名相關責任人被依法刑事拘留,而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廢渣堆放場所未達到國家標準,成為污染源嫌疑企業之一。(遲精蕊)
來源:中國礦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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