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信息聯網何時才能發揮作用


    作者:張海英    時間:2012-01-20





    日前,住建部召開會議,住建部部長姜偉新要求,密切關注房價走勢,及時研究分析原因;繼續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保證在2012年6月末前實現40個主要城市的聯網(1月8日《半島都市報》)。


    從國務院的要求來看,住房信息聯網還是慢了半拍。國務院早在2010年4月就明確提出,要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的建設。住建部的目標是在去年10月底前實現國家重點監控的40個城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聯網。如今看來,40個城市今年年中才有可能實現聯網,其他地方何時實現聯網還是一個未知數。


    住房信息聯網慢,既有技術、體制、歷史等方面的原因,也與地方政府的積極性有關。因為,一旦全國聯網,誰有幾套房一查便知,一般老百姓或許不怕房產透明,但是那些在全國各地置辦房產的富人和官員顯然不愿意把自己的房產暴露出來,既怕征稅,又怕反腐。


    毫無疑問,住房信息聯網在為調控、防腐、征稅、保障房分配等方面打基礎。比如,異地購房的資金流向、程度、走勢就可以得到統一監控,便于調控決策和監督;再比如,監管部門掌握住房信息后,就可以根據居民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積情況來制定稅收政策(如契稅、房產稅)、信貸標準等。


    可見,住房信息聯網承擔的功能不少,但這些功能何時才能轉化為價值,還是一個難以拉直的問號。首先,這些功能的實現需要制度保障。比如,房屋信息需要有效的安全保障,避免信息外泄。再如,住房信息聯網要與官員財產申報和公開實現無縫對接。這些價值的實現需要制度保障。


    其次,需要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某些地方政府之所以不積極,既是因為不少官員擔心家庭多套來源不明的房產被發現,也是因為擔心住房信息聯網后影響地方政府“錢袋子”。畢竟,很多地方政府不太愿意讓宏觀調控繼續下去影響土地財政,而住房信息聯網恰恰是在幫宏觀調控繼續下去打基礎。


    再者,不同地方之間,上級與下級之間,不同部門之間,由于利益訴求不同難以協調,這就需要各地各部門達成共識。在促進各方達成共識的同時,住建部應該限期讓各地各部門住房信息系統實現聯網,否則,就要進行掛牌督辦。


    在筆者看來,住房信息聯網需要盡快實現全面聯網。要知道,目前采取的限購措施并不妥當,有人稱限購涉嫌違法,有人稱限購背離了市場經濟。住房信息聯網之后,房產稅就可以取代限購政策了。要知道,“房產腐敗”已經成為一種十分突出的腐敗現象,急需要通過房產聯網來反腐。


    即使住房信息聯網的價值不能同時實現,不妨從現在起逐步來實現,或發揮部分功能實現部分價值。例如,在分配保障房時,可以通過查詢住房信息系統而不讓某些人鉆空子。即使只有40個城市聯網,也不妨讓這些城市先行試點,讓住房信息聯網發揮作用。(張海英)

    來源: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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