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嚴格執行誠信價格營造放心消費環境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6-01-04





      茶位費、服務費需提前公示標準,商品會員價與非會員價字體大小得保持一致,住宿場所單獨計費的酒水飲料要明碼標價且主動告知……日前,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連續發布針對商品零售、餐飲、住宿三大行業的《“誠信價格”行為指引(征求意見稿)》,旨在推動行業嚴格執行誠信價格,營造放心消費環境,維護市場良性競爭秩序。


      眼下,消費領域虛假報價甚至價格欺詐現象仍然存在,且呈現多樣化、隱蔽性的特點。比如,有的商家通過先提價再打折,以及虛構原價、虛構優惠折價等方式,炮制“跳水價”等虛假促銷信息;有的商家雖“明碼”卻未必實價,利用信息不對稱,通過價外加價、模糊計價單位等手段侵害消費者權益;在相對封閉的景區、車站等場所,經營者可能利用其市場地位推行雖“明碼”但嚴重偏離價值的“離譜定價”。更為突出的問題是,隨著直播帶貨的興起,一些主播通過編排“虧損甩賣”劇本,以博取消費者同情,達到引流促銷目的,此類行為已涉嫌消費欺詐。


      價格欺詐不僅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自由選擇權等合法權益,也損害了其他守法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還會引發“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性循環,破壞市場正常交易秩序,進而侵蝕市場經濟健康運行的根基。


      此次廣東推出“誠信價格”行為指引,可謂直指當前市場痛點,是正本清源、筑牢底線的有力之舉。誠信定價、誠信宣傳、誠信營銷,絕非經營者的“選擇題”,而是必須恪守的剛性法律義務。價格法明確,經營者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指出,明碼標價應當根據商品和服務、行業、區域等特點,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廣告法規定,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互聯網平臺價格行為規則》圍繞維護價格競爭秩序、明確價格誠信要求等方面,提出經營者不得實施低價傾銷、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


      一系列法律法規已為價格行為劃定了清晰邊界,重要的是要落實到位。經營者須恪守誠信為本的經營哲學,少一些價格算計的“歪門邪道”,要認識到只有真正轉向以質取勝的長期主義,才是提升消費者滿意度和搶占市場份額的正道。相關部門需加強監管理念、思路、手段、方法的更新與改進,并利用信用懲戒等手段大幅提高經營者失信成本,從而倒逼企業合規經營,促進市場持續健康發展。作為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服務時,應盡量選擇正規途徑及口碑好的商家,同時保留好購物憑證。


      價格是影響消費者購買行為的重要因素,價格誠信是公正、公平、競爭、有序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礎。唯有讓誠信價格成為不可動搖的“硬道理”,方能筑牢消費市場的信任基石。當消費者無需耗費精力甄別陷阱、擔心被“宰”,消費潛力才能進一步釋放,內需活力才能蓬勃迸發。(記者 陳文麗)


      轉自: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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