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品暴利反映集中招標制失靈


    作者:燕農    時間:2011-12-26





     種種跡象表明,從2009年實行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以及基本藥物招標采購政策,正在被寄生于藥品銷售環節上的利益鏈條所吞噬。


      無論醫改如何調整,仿佛從來沒有從根本打破過醫藥公司、醫院、醫生,包括藥品招投標管理部門、生產廠家等各個環節利益均沾的“潛規則”。正是這樣一個頑固食利的鏈條,讓藥品價格如同坐上了火箭。其實,即便把藥品利益鏈條上的所有人,都推到社會的對立面上,也于事無補。更何況,沒有任何一所醫學院在招生時把“黑心”列為必考科目,從而選擇性地讓道德敗壞、貪得無厭者進入醫療群體。所以,與其繼續發酵醫患矛盾,不若去審視制度環境,一定程度上,恰是不良的制度造就了不良的醫務行為。


      按照有關專家的說法,推行基本藥物招標采購政策,主旨在于避免過去藥品重復批發,從而擠掉畸高藥價中的水分。但是通觀央視記者的調查,圍繞藥品價格出現了三個異變:其一是藥品招投標管理部門對藥品中標價的制定程序秘而不宣,有暗箱操作之嫌;其二是審定招標價的專家被“公關”,成了醫藥公司的俘虜;其三是發改委為每一種藥品制定的最高零售價太高,為藥價翻高幾十倍留下了空間。應該說,僅僅這三條,足以讓藥價飛上天。


      遺憾的是,對于藥品集中招標,有招標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等諸多法規來規制。而所謂藥品集中招標,實質上已經被架空,最終只剩下了類似價格聽證一般的空殼。到底是利益鏈條太深太牢固,還是監管者不作為,我們不得而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藥品集中招標在內容和形式上,必須進行變革,同時招標監督和最高限價亦需要調整。


      早在2009年全國兩會期間,即有代表建議效仿煙草專賣制度,建立藥品專賣制度,藥品直接從藥廠經過專賣進入醫院藥房和藥店銷售給病人,在保留企業合理利潤空間的基礎上全部由國家定價。雖然均是特殊商品,藥品到底可否推行專賣制,尚有待調查和研究,但是至少給出了一個啟示:我們能夠把煙草的價格控制得透明穩定,就同樣可以把藥價降下來,關鍵在于我們是否有否定自己的勇氣。□燕農

    來源:中國審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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