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妨先給中小企業減稅


    作者:孫瑞灼    時間:2011-11-23





    從草案的內容看,這次國家強制企業為職工繳納五險可謂是“動真格”。不僅將原辦法規定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三項保險擴大為全部五項社會保險,而且在征繳手段上采取了諸多強制措施。如,用人單位逾期未補繳的,社保經辦機構可依法查詢其存款賬戶,并由所屬社保行政部門作出劃撥決定,通知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保費。如賬戶余額少于應繳保費的,社保經辦機構可要求該用人單位以抵押、質押的方式提供擔保;用人單位未提供擔保的,或者擔保期滿仍未能清償保費的,可申請法院拍賣財產抵繳保費。這些措施確保了五險完全征繳到位,企業毫無空子可鉆。


      強制企業繳五險,有利于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有利于提高職工社會保障水平,對于職工而言是大好事。但對于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而言,恐怕是個很不幸的消息。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企業繳全五險一般要占到職工工資總額的40%左右(各地略有不同),是企業很大一筆成本。雖然為職工繳納五險是企業的法定強制性義務,但在現實的語境中,除了一些國企外,企業真正為職工繳全五險的并不多。一些勞動密集型的企業和民營中小企業,為了減少成本和開支,甚至沒為職工繳納養老、醫療這兩個最基本的保險。一旦強制企業繳五險全面實施,無疑會大大增加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負擔。


      強制企業繳五險,無論從法理、情理還是從保障職工權益的角度看都是應當的,但是我們不能不考慮中小企業的負擔問題。我們同樣不希望看到的是,因這一政策的實施,中小企業出現倒閉潮。現在中小企業的日子并不好過,賦稅十分沉重,已經壓得中小企業喘不過氣來。11月15日的《人民日報》報道,中小企業有相當于一半左右的利潤繳了各種稅費。北大國家研究院的最新研究也表明:由于幾近一半以上的利潤都被稅費侵占,今年江浙一帶的中小企業中,72.45%的小企業預計未來6個月沒有利潤或小幅虧損,對未來6個月經營信心較低;3.29%的小企業預計未來6個月可能大幅虧損或歇業。為了解決中小企業的困境,決策層從融資、減負等各個層面提出了一系列的救助措施。在這種情況下,強制企業繳五險政策的出臺,可能會一定程度上抵消國家對中小企業扶持政策的效果。


      如何解決這一矛盾?筆者認為可以從兩個角度入手:一方面,進一步給中小企業減稅,讓中小企業的發展輕裝上陣;另一方面,對中小企業實行區別繳費政策,降低中小企業繳費比例,不足部分由國家財政補足。這樣既保障了職工的權益,也減輕了中小企業的負擔。(孫瑞灼)

    來源:中國企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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