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針對全國生態紅線劃定工作作出了重要指導。在全國各級海洋部門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部署以及“十三五”發展規劃綱要對我國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提出新要求的時期,《意見》的印發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生態保護紅線,是生態環境保護底線,是經濟發展的環境承載力底線,是國家生態安全的生命線。而海洋是我國未來經濟社會發展最具潛力的空間,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領域。必須看到,長期以來,沿海地區高速發展,向海洋要空間、要容量、要資源,偏重于索取。而另一方面,由于海洋開發與保護不同步,甚至海洋保護遠遠落后于開發速度,一些重要的海洋生態系統遭到破壞。自然岸線減少,人工岸線增加趨勢仍在延續;河口、海灣、濕地等形態的海岸生態出現不同程度的退化,生物資源衰減,海洋生態系統重要服務功能呈下降趨勢。盡管過去多年,我國建立了許多海洋自然保護區、海洋特別保護區,對重點海洋生態進行保護,然而由于種種原因,海洋生態環境仍未得到根本好轉。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提出劃定并嚴守海洋生態保護紅線,給沿海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設立了一條新的警戒線,將海洋環境保護提到更重要的位置,讓守護藍色國土成為最緊迫的任務。
《意見》的出臺,意味著全國各地生態紅線的劃定工作將緊鑼密鼓地展開,海洋生態紅線的劃定工作也將加快步伐。生態紅線劃定的基礎要科學合理,既要考慮海洋資源空間的自然屬性,以生態系統的整體性為先,又要兼顧海洋的社會屬性,滿足國家、地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總體部署,2016年,國家海洋局印發了《關于全面建立實施海洋生態紅線制度的意見》以及《海洋生態紅線劃定技術指南》,指導沿海地方海洋生態紅線劃定工作。
生態紅線劃定不易,嚴守更難。紅線劃定后,如何管理、執行、監管,將紅線劃實,是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制度的根本。《意見》指出,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是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責任主體,這就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一一與紅線區對標,確保不踩線、不越雷池。大型項目上馬前,要糾正地方保護主義的政績觀,讓環境評價過程更透明,讓公共決策中的公民參與更充分。同時,在國家層面,則需要對地方執行情況進行有效監管。積極推進對已劃定海洋生態紅線區的監管監測,監督檢查紅線制度落實情況,從評估、考核、追責等方面建立相關配套制度,確保海洋生態紅線“劃得清、管得嚴、守得住”。
劃定并嚴守生態紅線的任務已經提出,各級海洋部門需要按照《意見》的總體要求,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牢記“金山銀山不如綠水青山”,盡職盡責做好藍色國土劃定和嚴守生態紅線的工作,維護國家生態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轉自:中國海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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