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房令”打折扣還需改革鞭策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作者:馮海寧    時間:2017-02-13





      在去年的拿地支出前15名房企中,由央企和國企組成的“國家隊”占據8席;16個拿地總額超百億巨無霸項目中,有9家花落“國字頭”。2010年國資委曾發文,要求多數央企退出房地產業,當時被板子打中的央企多達78家。時近7年,央企并沒有在樓市偃旗息鼓,反而似乎愈發活躍了。


      有人認為,過去十幾年,樓市大多數時候“高歌猛進”,其“推手”之一便是央企。2010年全國兩會期間,央企一天制造三個“地王”引發輿論嘩然,于是國資委要求78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清退房地產業務。但“退房令”發出七年來,幾乎每年都有報道指出“退房令”失靈,一些應退出樓市的央企依然活躍于樓市。


      客觀地說,“退房令”發出后,有一部分央企還是比較聽話的,通過股權轉讓、項目轉讓等方式退出樓市回歸主業,但仍有一部分央企賴在樓市不走,成為“地王”和高房價的推動者。那么,作為央企主管部門的國資委,其發布的“退房令”,為何對部分央企缺乏約束力,這個問題值得我們去反思。


      雖說“退房令”操作起來比較復雜,涉及項目決策、職工安置、資產轉讓等諸多問題,但七年時間不能落實,部分央企“退房”的決心值得懷疑。筆者以為,首要原因是央企不愿離開樓市這座“金礦”。盡管樓市已逐步告別暴利時代,但相比很多傳統行業尤其是制造業來說,央企仍需要依靠樓市粉飾業績。


      一些制造業人士常說“做實業不如炒房”,顯然央企更懂這些,因為央企不僅是“炒房”,而且還在“炒地”,從樓市能夠獲得更多的回報。近些年來,不少央企效益持續下滑,央企及其高管均面臨考核壓力,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不讓業績太難看,不讓年薪受影響,部分央企就會千方百計抵制“退房令”。


      次要原因是央企改革滯后。央企聚焦主業還是不務正業?這是一個根本問題、方向問題,只能通過改革來解決。盡管決策層多次要求,央企要聚焦主業、做強主業,但實際情況是,很多央企并沒有落實這一改革要求。也就是說,應該退出樓市卻仍未退出的央企已經迷失方向,亟待改革來“導航”。


      雖然央企改革從未止步,但是對于央企和央企負責人的考核機制仍不完善,這也需要改革來解決。如果考核突出“聚焦主業”,不允許央企用房地產業績來粉飾整體業績,應該說央企就沒有動力發展房地產業務了。如果把“退房令”落實情況也納入央企考核內容,相信部分央企不會成為叛逆者。


      還有一個原因是“超國民待遇”。央企之所以在土地爭奪戰中屢屢勝出,不外乎兩個原因:一方面是在價高者得的土地出讓模式下,央企比其他房企更有錢,這是因為央企融資渠道多、借款成本低。另一方面,央企更符合一些地方的土地出讓條件,甚至某些地方的土地出讓條件就是為央企量身訂制的。


      當然,“退房令”管不住部分央企,也與“退房令”本身有一些缺陷有關。比如,“退房令”當初沒有給出明確的時間表,那么央企就有借口來拖延退出樓市的時間。另外,相關部門落實“退房令”恐怕也不夠積極,因為落實“退房令”影響到了部分央企的業績。


      其實,應當退出樓市的國企,不能只是國資委管理的央企,很多非國資委管理的部屬企業、各地方國企,也是“地王”和高房價的“推手”,但輿論對此的關注卻并不夠。筆者期待,有關方面從“退房令”七年落實情況總結經驗,汲取教訓,拿出更完善更有效的措施來鞭策部分央企早日“退房”。●(特約評論員馮海寧)


      轉自:中國商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