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決不能讓已淘汰的落后產能卷土重來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17-01-06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之下鋼鐵行業去產能風暴愈演愈烈。根據國家發改委的消息,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國對鋼鐵行業實行更加嚴格的差別電價政策和基于工序能耗的階梯電價政策。


      這份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出臺,名為《關于運用價格手段促進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對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鋼鐵行業限制類、淘汰類裝置所屬企業生產用電繼續執行差別電價,在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或市場交易電價基礎上實行加價,其中:淘汰類由每千瓦時加價0.3元提高至每千瓦時加價0.5元;限制類繼續維持每千瓦時加價0.1元;未按期完成化解過剩產能實施方案中化解任務的鋼鐵企業電價參照淘汰類每千瓦時加價0.5元執行。


      有分析認為,未來如果差別電價政策得以推行,僅淘汰類電價政策便涉及8000萬噸鋼鐵產量成本的上行,其中高爐鋼產量6500萬噸,電爐鋼產量1500萬噸,占比我國鋼產量10%左右。政策出臺后差別電價對削弱中小電爐鋼生產商成本優勢更為明顯。


      此次出臺通知,是進一步利用差別電價、階梯電價等價格手段促進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進一步促進鋼鐵企業實施節能降耗技術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提高鋼鐵企業的整體技術裝備水平和競爭能力,化解鋼鐵行業過剩產能將發揮一定作用。


      對于化解鋼鐵行業產能過剩問題,新的一年,各地也提出了要求。比如,浙江省日前召開的全省發展和改革工作會議提出“抓好深化重要領域改革,圍繞推進‘三去一降一補’,牽頭抓好鋼鐵去產能和補短板工作”;江蘇省召開的全省發展和改革工作會議提出“積極穩妥推進鋼鐵去產能,持續加大補短板力度,確保完成‘去降補’五大任務”。


      2017年鋼鐵去產能工作將步入深水區。筆者認為,各地各部門必須以更加堅定的態度、更加有力的措施,防止已化解的過剩產能“死灰復燃”。如果在這一問題上掉以輕心,那么,已淘汰的落后產能就有可能“卷土重來”,成為去產能乃至整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絆腳石”。


      轉自: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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