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市公司要珍惜自己的“公司名稱”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16-11-08





      繼9月30日上交所發布《上市公司變更證券簡稱業務指引》之后,11月4日深交所又發出《變更公司名稱備忘錄》,這意味著A股市場全面對上市公司任性更名現象說“不”。


      對于A股市場來說,這種說“不”是很有必要的。雖然說上市公司更名是公司的“內部事務”,但最近數年,隨著上市公司更名數量的增多,上市公司的更名越來越發展成為一種“外部事務”,甚至成為一種迎合市場炒作的手段。市場流行什么,上市公司就更成什么名稱。近年來上市公司更名數量急劇增加。如,1998年,滬深兩市更名的公司共26家;1999年,兩市改名的公司為36家;2015年更名公司進一步擴大到217家。2016年變更股票名稱的公司已經達到229家之多。其中,陽煤化工以更名13次位列“更名榜”榜首。當然,并不是每一家上市公司的更名都是隨意更名,但在更名的上市公司中,確實不乏任性更名者。


      上市公司的任性更名帶給市場的危害性是顯而易見的。比如,某些上市公司配合市場炒作而更名,這不僅助長了市場投機炒作的氣氛,而且也增加了相關股票的投資風險,畢竟炒作過后,一些公司的股價會從終點跌回到起點。并且這種配合市場炒作的更名,甚至不排除有內幕交易以及市場操縱的嫌疑。又如,某些上市公司趕潮流式的更名很容易誤導投資者。如多倫股份更名為匹凸匹,該公司根本就沒有成熟的互聯網金融業務,更沒有對應的業務收入。而與誤導投資者完全相反的是,一些上市公司的更名完全成了“無厘頭”的“三無”更名。既無行業屬性,也無公司所在地,當然更無企業文化與內涵。讓投資者看了之后一頭霧水。


      因此,滬深交易所對上市公司更名加以規范是很有必要的。比如,深交所明確規定,上市公司應根據實際經營業務情況審慎對公司名稱進行變更,不得隨意變更。變更后的公司名稱應與公司主營業務相匹配,不得利用變更名稱影響公司股價、誤導投資者。又如,深交所規定,上市公司因主營業務變更擬變更公司名稱的,原則上應當符合以下標準之一:1、新業務最近12個月已實現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的比例達到30%以上;2、新業務最近12個月已實現的營業利潤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營業利潤的比例達到30%以上。市場流行什么,上市公司更什么名稱的隨意更名會受到限制。


      上市公司當然要遵守滬深交易所的規定。更重要的是,上市公司要珍惜自己公司的名稱。因為公司的名稱就像一個人的名字一樣。它實際上是一個企業的品牌。一些公司常常表示要做百年老字號,但這些常常變更名稱的企業是不可能成為百年老字號的。尤其是一些企業為了迎合市場的炒作而變更名稱,這其實是對公司品牌的一種損害。


      一個公司的名稱,其實也是一個公司的招牌與名片,是對企業的一種宣傳。通過公司的名稱,人們要不可以知道公司的所在地,要不可以知道公司所從事的行業,這樣不僅可以方便投資者的投資,也能方便人們與公司取得聯系。一個好的公司名稱,可以體現出公司的素質與文化。因此,上市公司要給公司取一個好的名稱,另一方面要好好珍惜“公司名稱”。




      轉自: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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