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家“問題柜”召回的背后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作者:徐建華    時間:2016-07-21





      經質檢總局約談后,宜家(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向質檢總局提交了召回計劃,決定從今年7月12日起在中國市場上召回1999年至2016年期間銷售的馬爾姆等系列抽屜柜,本次召回共涉及多種規格的產品,中國大陸地區受影響的產品包括進口產品數量超過166萬件。由此,備受關注的宜家“問題柜”事件有了一個相對比較好的結果,也使宜家“問題柜”召回雙重標準問題得到了初步解決。


      從最初宜家相關產品曝出在美國進行召回,但其拒絕在中國市場進行召回后,作為我國負責產品召回的主要管理部門,質檢部門迅速介入了宜家“問題柜”事件,先是上海質檢兩局作為地方和屬地質檢部門,約談了宜家。隨后,質檢總局也約談了宜家,正是有了質檢部門的介入和努力,最終促使宜家有了在中國召回相關問題產品的行動,維護了中國消費者的質量安全權益。


      反觀整個事件,折射出我國召回制度仍需“升級”,召回理念仍待普及。


      召回制度是針對已經流入市場的缺陷產品而建立的。所謂缺陷產品,是指因產品設計上的失誤或生產線某環節上出現的錯誤而產生的,大批量危及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或危害環境的產品。嚴格意義上講,產品缺陷屬于產品質量的一個屬性,但又與傳統意義上的質量合格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


      一般來說,判定一個產品質量是否合格,依據的是產品標準。但是對于缺陷產品來說,大多數產品卻是符合標準的,也就是說質量是合格的。之所以會出現產品有缺陷但質量合格,原因主要是缺陷的產生多半與產品的設計失誤或生產線環節錯誤有關,而標準的制定往往滯后于產業前沿技術,同時標準多半是針對行業整體進行質量“約束”,而缺陷多是企業個體設計問題,所以自然會出現缺陷產品符合標準的情形,這也是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產生的原因之一。換言之,對于缺陷產品進行召回,目前主要依據的是產品傷害和風險,而非標準。其中對于質量缺陷的認定和廠家責任的認定是召回最關鍵的核心。


      在此次宜家“問題柜”事件中,宜家拿“中國標準”作為借口拒絕召回,顯然違背了召回制度的初衷,明顯有點“糊弄人”和“糊弄事”,但是為什么這些跨國企業喜歡拿標準說事兒,原因有兩個:一是中國標準與國外確實有差異;二是國內的召回制度不完善。標準有差異,這屬于正常的現象,各國依據自身發展水平的不同、產業的現狀以及文化等多方面的原因,都會制定自己的標準體系,來對產品質量進行“約束”,這些標準有的與國際標準一樣,有的略有差異,有的確實在一些指標上與歐美發達國家有差距,這與產業發展水平密切相關,但在維護質量安全的理念和要求上,是沒有差異的。


      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最早出現在美國,美國的召回制度最先應用于汽車,目前他們已建立起一套較為成熟的產品召回制度,包括法律體系、召回流程、企業責任等等。宜家此次在美國進行召回沒有多少“借口”,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美國召回制度的完善。


      我國的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是在學習借鑒美國等發達國家的基礎上開始建立的,最早也是從汽車領域開始,并探索擴展到食品等更多領域,正在逐步完善。今年1月1日,質檢總局發布的《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正式實施,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召回制度在一般消費品上的“缺位”,使得我國的產品召回制度日趨完善,但相較于發達國家,我國的召回制度建立得比較晚,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從宜家“問題柜”事件不難看出,我國仍需要在市場上大力宣傳和普及召回制度,包括其理念、要求等等,避免陷入“符合標準就可以不召回”的“怪圈”,拿標準當“擋箭牌”,還應當正確認識召回背后缺陷產品與產品質量的關系,鼓勵企業積極召回缺陷產品,確實履行對消費者的質量安全責任。最后,要不斷完善我國的產品召回制度,從而更好地維護廣大消費者的質量安全權益。


      轉自: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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