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創新的目標是什么?短期而言,是要解決技術問題,促進科技水平提升;長遠而言,是要建立科技創新的良性循環機制,實現科技創新的持續可為。因此,實現科技成果持續轉化,以此反哺科技創新,是實現科技創新行為持續可為的必由之路。
一般而言,立項-研發-產出成果,可以簡單描述出一個科技創新周期。但在這個周期中,科研人員的職責僅為取得技術成果,而負責科研成果轉化的并非科研核心人員。
這意味著在科技創新與市場轉化之中存在脫節。對科研人員施行的是科研人員考核制度,對市場人員采用的是市場考核制度。雙方之間的真空地帶,就有可能導致科技成果被束之高閣、轉化速度滯緩等問題。
因此,筆者認為對傳統的科技成果考評體系進行改革,就要改變以往以出成果為導向的制度設計,將制度再“延長一公里”,將科技成果轉化納入其中。通過制度設計,在前期就引導研發人員從市場的角度進行項目的選擇與立項,這也能從源頭上封堵為了研發而研發的行為。
同時,將研發人員與科研成果的轉化直接掛鉤,意味著科技成果轉化帶來的經濟效益與科研人員個人利益直接掛鉤,有利于對科研人員形成正向激勵。
將傳統的科技成果考評體系“延長一公里”,帶來的是一種思維的改變,是對當前考評體系的不斷完善,也是對科研環境、市場需求變化發展的積極回應。
轉自:中國航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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