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境數據造假只因成本太低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作者:劉效仁    時間:2016-06-28





      新《環保法》對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提出了更為嚴厲、明確的處罰措施,用法律強化數據的真實性。然而,2015年,全國共發現2658家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存在不正常運行、超標排放、弄虛作假等問題。而環境數據造假屢禁不止根源是造假成本低、收益大。某省專門負責監管這方面的領導就指出,企業環境數據造假的成本就80元~100元,卻可以節省幾十萬元的環境處理成本,故而部分企業鋌而走險。為掩蓋超標排放等問題,環境數據造假也一直被業內稱為“潛規則”。(據《每日經濟新聞》)


      環境在線監測數據,既是企業排放的真實記錄,也是環保部門執法履職的根本依據。以前,環境數據監測技術條件十分簡陋,不少時候基層執法人員只能靠眼看手摸鼻子嗅。即使需要儀器檢測,也只能抽樣送省市機關檢測。得益于技術的進步,現在哪怕遠在千里之外,執法人員也能夠對企業排放情況了如指掌。這對于企業來說,也起到了一定的威懾作用。


      遺憾的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些無良企業竟打起了歪主意,肆意將在線監測儀器設備弄瞎弄啞,再編造虛假數據欺騙執法部門,以應付檢查。據了解,福建省已查到的造假方式包括:破壞采樣管路,人為配制樣品或對樣品進行稀釋;規避儀器采樣時段,致使監控采樣時總是排放達標廢水;故意閑置、不正常運行自動監控裝置;篡改儀器參數,改變數據修正值等。


      其結果,在一系列光鮮的環境數據背后,污染依舊,面貌未改,有的甚至變本加厲,導致環境污染加劇。之所以在線監測數據造假屢禁不止,弄虛作假成了業內的潛規則,究其原因是違法成本太低,得大于失。既然如此,要遏制造假的趨勢,首先是要加重處罰和打擊的力度,要讓數據造假企業得不償失,甚至要讓他們“賠了夫人又折兵”,唯有如此,方能讓企業負責人持守敬畏之心,規規矩矩做事。


      筆者認為,各地可依據2015年12月環保部印發的《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出臺處罰細則。今年6月2日起,山西省正式出臺《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實施細則》,不僅明確17種篡改監測數據、14種偽造監測數據行為的認定及懲處規定,且強調,對黨政領導干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篡改、偽造或指使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由負責調查的環保主管部門提出建議,移送有關部門予以處理。除了對數據造假企業依法予以經濟和行政處罰外,還要同步移送公安機關對相關責任人實施行政拘留。


      同時,建議各地還應建立失信黑名單制度。一旦進入黑名單,不僅會影響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且直接與企業的信貸、采購、上市等掛鉤,實施綜合性懲罰。尤其緊要的是,在各地環保執法上劃省級統管之前,仍要挺住腰桿,頂住地方保護主義的壓力,依法對數據造假企業予以打擊和制裁,真正做到發現一起就嚴懲一起,絕不能讓環境監測數據造假者逍遙法外。


      轉自: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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