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而開啟的PPP模式,注定會在很長一段時期內擔當起“激活融資、盤活存量、拉動增長”的關鍵角色。此前,國家發改委、國務院辦公廳都曾先后對各地PPP示范案例進行過通報表揚,供各省(區、市)和國務院各部門學習借鑒。但目前,PPP模式在各地的推行不盡如人意,之所以出現這樣的反差,關鍵在于社會資本依然對PPP模式心存顧慮。
PPP模式的核心命題,就是要在政府人事更迭的動態可變與企業投資投入、產業持續發展、就業長效確保的恒定不變之間建立一種“各自安生、和而不同”的價值關聯。只有機制、體制的順暢、科學、嚴謹,才有PPP模式的良性、健康、有序、穩健。
就政企關系的演進、演化而言,所有商業模式的構建無不都是以“政商關系可持續、商業利益可存續”為基準、為藍本,這是社會資本、民營企業不得不、不能不具備的內生本領、內置功能。
政府做減法,換取市場活力,這是本分。除此之外,政府要多做加法和乘法,否則就會出現相當程度的失靈。PPP模式就是典型的乘法,如若運用得當,必將釋放乘數效應。
對于以民營企業群體為代表的社會主體而言,健康良性的政企關系就是一種類似于社群關系的身份認同,同時也是應備加珍視的核心資產,和諧互動的政企關系無異于是推進PPP模式落地實踐的“內部硬盤驅動器”,而市場化的產業促進能力則是實現業績加速倍增的“外部硬盤驅動器”,兩者疊加,才可釋放出更大、更多、更廣的市場活力、動能勢能。因此不難理解,很長時間內,“以政府為中心”既可能是其快速成長的“加速器”,也可能是“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百慕大”。
應該理性認識到,不管是多么緊密的政企關系,事實上從來不存在某種自以為是的“超級可信度”。PPP模式,其實也是一種模式識別、認知定型,但同時更是一種風險捆綁、風險承擔。所謂風險捆綁,意味著社會主體在享受PPP模式紅利的同時也孕育、隱存著相當的不確定性;所謂風險承擔,意味著民營企業必須前瞻性預知、及時性評估任何可能的或然、必然風險,無論何種風險一旦預判失策、應對失當、決策失誤,即可能對企業經營構成毀滅性、高致命的打擊和傷害。
PPP模式的紅利既可能是驅動民營企業快速發展的經濟發動機,也可能成為壓垮民營企業的最后一根稻草。比如,在東北、西北一些城市,“開門迎客、關門打狗”成為招商引資的常態,“朝令夕改、說了不算”成為個別地方政府的做法,有的地方官員特別是一些要害部門官員及其親屬都有自己的生意,染指土地交易,介入市政建設,插手民企事務,白天是“局長”,晚上是“董事長”。土地,原本是最基本的生產資料,更是新型城鎮化、產城融合的核心資源,但是在很長一段時間,卻成為貪腐的高危區域。雁過拔毛、土地腐敗、凡此種種,以至于很多民營企業暗自繪就了不宜投資的高危城市的風險地圖。
良性、和諧、正向的政企關系是影響我國社會政治經濟發展的重要關系。政企關系、政信合作的良性互動靠的是智商,更是情商,是政府與企業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統一體。市場經濟大時代,政府需要的是政績,企業需要的是業績,政府與企業能否構建妥善關系、正向關系、和諧互動,關鍵在政府,主要看企業。
政府“不越位”,企業“不越界”,政府這只“有形的手”要和市場這只“無形的手”握在一起。
轉自: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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