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后的食品安全法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食安法明確了國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這也就意味著食品安全追溯已經成為法定條款,首次引入“可追溯”和“實名制登記”兩項重要規定,使消費者可依法“連續追償”。 (據《第一財經日報》)
新食安法從10月1日起正式實施,可以說回應了全社會對“舌尖上安全”的關切,折射出黨和政府對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視,對違法犯罪者形成強烈的震懾。
新食安法傳遞的法律利好無疑令人充滿期待。就法律本身而言,新法較現行食品安全法從104條增加到154條,對原有70%的條文進行了實質性修改,法律文本從1.5萬字增加到3萬字,法律責任從15條增加到28條。力求從監管制度、食品從業者業務、刑事責任追究等方面加大治理力度,從法律上為公眾食品安全保駕護航。
新食安法被稱為“史上最嚴”可謂是實至名歸。主要體現在規范的方面最多、追責更廣泛、處罰力度更大,還有一點就是表現在對影響國計民生、老百姓最關切的產品做了專門規定,比如保健食品、奶粉和轉基因食品。具體而言,一方面,對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等各個環節,以及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各有關事項,均有針對性地進行了相關制度的強化;另一方面,對違法生產經營者實行最嚴厲的處罰,對失職瀆職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實行最嚴肅的問責,對違法作業檢驗機構等實行最嚴格的追責等。
尤其是,加大了對各類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刑事責任優先;違法行為最高可處30倍罰款;增加行政拘留和治安管理處罰;資格處罰力度加大,5年市場禁入;一年3次違法責令停產至吊銷許可證;網購食品出問題網站賠償損失;懲罰性賠償最低賠1000元;確立首負責任制等。還有就是,加速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等,無一不體現了“嚴”字當先。毋庸置疑,這樣的立法思路,既是民心所向,更是現實所迫。
新食安法實行“預防為主、風險管理、全程控制、社會共治”。對違法者,它設立了“安全紅線”;對執法者,它嚴格了執法程序;對食品安全新常態,它增添了網購、嬰幼兒食品、保健品、轉基因食品、添加劑等領域的新規定,影響到每個人的現實生活。從田間到餐桌,從企業到行業協會,從媒體監督到消費者舉報,每個人其實都是食品安全的“責任人”。
不過,對于新食安法的實施,前不久媒體的一項調查顯示:針對當前食品消費維權的現狀,35.38%的消費者選擇“取證難”,33.34%的消費者選擇“檢測難”,27.49%的消費者選擇“責任認定難”,這“三難”累計高達96.21%。民意是最好的試金石。食品消費維權“三難”即是新食安法實施過程中將會遇到的也是亟待破解的難題。
誠然,“最嚴食安法”為公眾營造出食品安全“指‘法’可待”的愿景。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規范不會自動轉化為生活事實,“最嚴法律”還要依靠“最嚴執行”才行,這需要各級食品監管部門之間的相互協調、密切配合,同時執法部門要加強執法力度,通過建立健全消費者監督機制等措施,保證法律的有效實施。白紙黑字已在眼前,要使其切實嵌入現實層面,讓所有破壞食品安全的違法者和瀆職者對此敬畏,不敢逾越紅線一步,唯有執法從嚴,違者必究。
此外,為執行好新食品安全法,一方面,還需要公檢法更加給力。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近來出現專業性、廣泛性和“創造性”,需要公安機關進一步加強專業的案偵隊伍建設,強化打擊食藥犯罪的專門機構,培養精通專業的人員。另一方面,政府要用多種舉措鼓勵全民參與維護新食品安全法,一個人的能量是渺小的,唯有全民參與監督、舉報食品安全質量問題,方能守住“舌尖上的安全”。(廖海金)
來源:中國質量報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