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日前印發《關于推動國有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指導意見》。意見強調,文化企業提供精神產品,傳播思想信息,擔負文化傳承使命,必須始終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
顯然,上述意見是有的放矢,它針對文化市場的亂象而發。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近年國有文化企業積極參與市場競爭,文化產業發展和文化市場繁榮,實現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同步提升。不過,一些國有文化企業改革還沒有到位,兩個效益相統一的問題還沒有很好地解決,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忽視社會效益現象時有出現。
有人曾把其中的極端現象稱為“娛樂至死”,尤其是隨著互聯網的迅猛發展,這種傾向更有泛濫的趨勢。著名的媒體文化研究者和批評家尼爾·波茲曼在《娛樂至死》一書中指出,“有兩種方法可以讓文化精神枯萎,一種是奧威爾式的——文化成為一個監獄,另一種是赫胥黎式的——文化成為一場滑稽戲。”中國正有后一種的跡象,比如屢見不鮮的“抗戰神劇”。
波茲曼著書的時代互聯網并不發達,當時看到的亂象主要集中于電視領域,但基本觀點依然可以涵蓋新舊媒體,他當時憂慮娛樂對經濟、政治、社會等的巨大殺傷力,對如今也有重要借鑒意義。當前,中國文化行業還出現了更令人焦慮的傾向,即“娛樂至死”和“商業至上”互相滲透,只要有收視率、點擊率,那就無所禁忌,隨后還能賺得盆滿缽滿。
為什么會這樣?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由于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文化市場主體本身也在不斷接受市場的檢驗,唯票房、唯收視率、唯發行量、唯點擊率等亂象都與經濟指標有關;二是傳統文化、主流文化、先進文化缺乏創新,無論是創作還是傳播都陷入瓶頸,要么無人喝彩、自娛自樂,要么入不敷出、難以為繼,逐漸喪失了主導的話語權。
上述意見對癥下藥,提出了相應的解決辦法,包括但不限于完善企業內部運行機制、明確內容導向管理第一責任人職責,還要求完善資產監管運營機制和評價考核機制,避免“劣幣驅逐良幣”,讓文化產業健康、快速發展。為了實現這樣的目標,有賞也需要有罰,需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一方面,需要發揮文化經濟政策引導、激勵和保障作用,推動企業做強做優做大,不僅是國有文化企業能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還可以帶動其他市場主體也積極投身于文化主旋律之中;另一方面,需要建立健全嚴格的市場退出機制,對內容導向存在嚴重問題或經營不善、已不具備基本生產經營條件的國有文化企業,堅決依法吊銷、撤銷有關行政許可,予以關停。
當然,這并不意味著反對全民娛樂,重回“高大全”的宣教模式,更不是要弄成奧威爾式的文化監獄。我們只是強調娛樂也有邊界,比如政治底線不可逾越,歷史真相不容惡搞,民族精神不能玷污。娛樂只是現實生活的一部分,追求經濟效益也只是國有文化企業的目的之一,決不能顧此失彼,甚至掛一漏萬。實現文化的繁榮昌盛,需要有堵有疏,在清理一些亂象的同時,我們更需要加快推進文化創新,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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