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起步階段的中小企業而言,最需要的莫過于融資支持。9月1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提出中央財政通過整合資金出資150億元,創新機制,發揮杠桿作用和乘數效應,吸引民營和國有企業、金融機構、地方政府等共同參與,建立總規模為600億元的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通過設立母基金、直投基金等,用市場化的辦法,重點支持種子期、初創期成長型中小企業發展。這一倡導政府與市場攜手合作的創新模式是繼一系列減稅清費政策之后,國家支持中小企業創業創新的又一有力舉措。
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意義無需多言。此前,通過推動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了中小企業的市場準入門檻。但是,中小企業進了門之后,還面臨能否站得住腳的問題。有研究表明,多數中小企業早期發展只能靠自有資金支撐,只有大約10%的中小企業能夠得到融資支持。融資貴、融資難是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共性問題。盡管國家多次出臺鼓勵向中小企業貸款的傾斜性政策,但中小企業天然的低信用等級與銀行控制呆壞賬的需求之間,有著難以調解的矛盾,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始終難以暢通。此次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能夠有效補充中小企業的資金缺口,改善中小企業的發展環境。
以往,類似政府性基金投放,存在效率不高、精準度不夠的問題。通常是企業提出申請,政府部門審批。盡管要經過層層審批,但基于舊的管理模式,投放資金的回報率如何、企業的發展空間多大、到期如何退出、以什么標準延期等,都缺乏真實評估。新設立的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則通過合伙制形式引入了市場約束和激勵機制,因此能大大提高資金投放的準確性,同時話語權的分散也能避免過去基金運行中存在的權力尋租問題。從這個角度看,國家中小企業基金的運行模式,還代表了國家投融資機制的一次創新。
從目前中小企業資金需求來看,只靠600億元的發展基金無法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但從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運行模式看,它提供了改變國家投融資機制,盤活存量財政資金、為社會資本創造新投資渠道的巨大想象空間。筆者認為,這是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最大意義。(徐立凡)
來源:中國工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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