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出臺《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一經出臺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引起業內人士、專家、網友們的廣泛爭議。不少網友稱《征求意見稿》“史上最嚴”,更有網絡大V鋪天蓋地的一頓罵聲,為支付寶、微信支付叫屈伸冤。
然而這些來自于“反對者”的聲音忽略了金融行業最基本的準則——安全和穩定。央行出臺《征求意見稿》出發點是規范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防范支付風險,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而網絡大V為第三方支付機構鳴不平讓人難以理解,完全是無腦亂咬,連《征求意見稿》都沒弄明白是什么就胡亂開炮。
爭議最多的是“規定網絡支付每天的限額是5000元”的關于網購限額的說法,而這正是完全沒理解《征求意見稿》的實質。央行相關負責人對此解釋的很明白,單日支付限額僅適用于通過支付賬戶余額付款,而不針對銀行賬戶,超出5000元限額的部分可以通過網絡銀行和快捷支付等手段完成交易。因此所謂“網購限額5000元”的說法是誤讀。對于“賬戶年累計支付限額10萬元或是20萬元”,指的也是支付賬戶中的資金,如果第三方支付只作為一個資金搬運工,實際資金仍是從銀行卡中進進出出,是沒有金額限制的,實際上對普通消費者影響并不大。
同時,《征求意見稿》不允許第三方支付體系內轉賬,也是為了進一步保障了金融體系的穩定。當前,第三方支付利用體系內轉賬快捷方便,容易變相成為清算機構,讓資金脫離監控。由于第三方支付的轉賬弱實名制,很難確保資金走向能被有效監控,出現洗錢概率很高。另一方面從中長期而言,互聯網跨界融合的特性,通過支付行業可衍生出類似余額寶、征信等新金融服務,又涉及多部門分業監管,將是對監管挑戰。在支付行業發展到相當規模的今天,就中短期審慎監管操作而言,此次規范是及時和必要的。
讓支付機構回歸本位,讓第三方支付回到本來的位置和軌道上,是央行為達成金融體系所采取的措施之一。《征求意見稿》出臺,將會引導第三方支付機構“去銀行化”和“去銀聯化”,回歸“小額支付”和“通道”的本質。這有利于銀行支付結算系統和第三方支付行業的平行健康發展,減少第三方支付可能存在的風險外溢。目前支付機構的風險點主要在于存量資金,即支付賬戶“余額”一旦較多,例如儲戶50萬元以內有銀行存款保險制度來保障,但是支付機構并沒有相應保障,一旦出現風險,消費者資金安全就面臨風險的問題。
金融體系的便捷性不能代替安全性,安全始終是金融業首先要考慮的因素。更何況《征求意見稿》并沒有從根本上影響到金融體系的便捷性。在互聯網金融的創新和發展到今天,本身發展的無序性以及與互聯網金融與銀行的模糊關系要求互聯網金融不能再“野蠻生長”了。
因此,對于外界認為《征求意見稿》可能影響互聯網金融業務便利性的觀點,我們應當有理智的認識。對于像一些媒體稱“在未出現大規模風險事件的前提下,貿然讓銀行承擔驗證密碼流程和風險兜底的責任,這也可能給各家銀行帶來巨大隱患”的言論,我們只想說:金融安全沒有如果,出了問題再彌補就已經晚了。
轉自:中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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