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讓環保稅成為守法企業的“胡蘿卜”


    作者:王旭東    時間:2015-08-03





    國務院法制辦6月上旬公布的《環境保護稅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已經明確了“費改稅”方案。征求意見稿規定的稅額標準與現行排污費的征收標準基本一致。同時,對依照環境保護稅法規定征收環保稅的,不再征收排污費。

    環保稅按下法治“快進鍵”,這完全符合稅收法定的原則。據悉,環境保護稅主要是指對開發、保護、使用環境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按其對環境資源的開發利用、污染、破壞和保護的程度進行征收或減免。從環境保護稅的功能上看,此稅是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社會成本,內化到生產成本和市場價格中去,再通過市場機制來分配環境資源的一種經濟手段。環保稅是一個新稅種,需要具備“大棒+胡蘿卜”的雙重功效。

    環保稅首先要成為加強環境保護的“大棒”,向被征對象“棒打”,增加使用環境資源企業的成本與負擔。部分資源消耗大、污染嚴重的企業,不施以“大棒”,是不知道“痛的”。環境保護稅法立法并施行后,將與環境保護法一起承擔“殺手锏”職責,兩者間可以成為一種互補關系,在加強環境保護與生態文明建設上攜手并進。

    “大棒+胡蘿卜政策”是激勵方式中的一種,指運用獎勵和懲罰兩種手段以誘發人們所要求的行為。日后開征環境保護稅,除了具備懲罰功能外,更需要強化獎勵功能。讓企業在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中嘗到甜頭,嘗到“環保胡蘿卜”的美味。因此,在開征環保稅時,應考慮減少企業的增值稅或者相關稅種的稅率,維持一個總的收入不變。或者說,不額外增加企業的負擔。同時,要有機制來引導和激發企業向節約資源與保護環境方面去努力。

    環保稅成為守法企業的“胡蘿卜”,既是對稅種的新要求,又是對依法保護環境的新鞭策。如果一時不能弱化環保稅的“大棒”作用,那么,不妨讓這只“大棒”能夠成為引導企業保護資源的“指揮棒”,成為保護環境的“指引棒”,成為環境污染的“監督棒”。

    來源:中國審計報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