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評論:別指望高紙價“治愈”過度包裝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17-10-11





      近段時間以來,不少生產廠家和電商都在為“紙”發愁。國慶、中秋等節假日,產品銷售迎來黃金期,但“瘋漲”的紙價不僅抬高了成本,一些商家甚至面臨著包裝紙箱短缺的窘境。此前每到中秋時節,以月餅為代表的“豪華”包裝常常引發人們的討論。此番紙價的上漲,能否終結過度包裝成為業內關注的話題(10月9日《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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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度包裝(圖片來源:互聯網)
      一直以來,對商品進行過度包裝的現象備受詬病,不僅侵害了消費者權益,誘發社會奢侈風氣,而且造成了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有調查表明,目前我國包裝廢棄物約占城市家庭生活垃圾的10%以上,其體積則構成家庭生活垃圾的30%以上,每年包裝廢棄物總量達1.5億噸,其中70%以上是過度包裝造成的。
     
      近一年來,國內瓦楞原紙的價格暴漲了七成,紙板紙箱價格也普遍上調7%到30%。業內人士預計,此次市場波動遠未結束,原材料還會大幅上漲,并可能造成原材料更加緊缺。不過,指望高紙價“治愈”過度包裝頑疾恐怕過于樂觀。羊毛出在羊身上,當商家自行消化不了紙盒價格上漲部分,其完全可能選擇上調商品價格,把壓力轉嫁給消費者。有包裝企業坦言,業務量并未受到影響,“商家不大可能因為這點成本降低包裝水平”。
     
      過度包裝之所以成為頑疾,關鍵在于兩點。一是有利可圖。一些消費者好面子、愛虛榮、講氣派,盲目追求“高端大氣上檔次”的商品包裝,認為包裝越豪華,送禮越有面子。商家抓住這種畸形的消費心理,在包裝上大做文章。同樣的商品,換個豪華包裝價格就能翻上幾倍,過度包裝帶來的“一本萬利”讓許多商家樂此不疲。二是無章可循。目前,我國還沒有一部專門針對過度包裝的法律,相關規定散見于一些行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大都是原則性、倡議性條款,缺乏具體的操作性。雖然前些年出臺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但適用范圍有限,且沒有詳細規定處罰標準。
     
      遏制過度包裝,不能僅僅靠商家自律。在倡導健康消費觀念和保護環境意識,引導消費者自覺抵制過度包裝的同時,更重要的是通過立法規范包裝行為,加大生產者責任,提高過度包裝成本。在美國、日本、加拿大等國家,相關法律對商品包裝的體積、重量、包裝空間、包裝層次、包裝成本等方面作出了細致而明確的規定。德國《包裝條例》還規定,凡包裝體積明顯超過商品本身的10%以及包裝費用明顯超出商品的30%,可判定為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商業欺詐”。法國則要求由商品生產者負責回收商品包裝,通常可以采用押金制的辦法委托有關商業機構回收包裝。為了便于回收,生產者往往主動選擇使用材料少、容易回收的包裝設計。
     
      反觀國內,《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條例》2008年就公開征求意見,但至今尚未出臺。目前僅上海、廣州等少數城市,針對過度包裝出臺了帶有處罰規定的地方文件。高紙價治不了過度包裝,有關部門還應加快立法步伐,打破利益羈絆,把過度包裝關進法治籠子,引導商品包裝回歸綠色消費。(張濤)
     
      轉自: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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