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林業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的通知》,要求強化國家級森林公園規范化管理,對不能發揮主體功能甚至造成資源破壞損害嚴重的國家級森林公園,堅決實施淘汰退出機制。
(圖片來源:互聯網)
目前我國國家級森林公園建設穩步推進,自1982年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成為全國第一個國家級森林公園以來,迄今全國已建立國家級森林公園881處,規劃面積1278.62萬公頃,對保護自然生態和文化自然遺產的原真性、完整性,防止人為因素干擾和破壞自然生態功能,都起到了良好作用。
盡管國家級森林公園屬國家禁止開發區域,是禁止進行工業化城鎮化開發的重點生態功能區,但由于淘汰退出機制的缺失,一些國家級森林公園在能進不能出的“國家級”金字招庇護下,忽視了規范化管理,屢屢突破禁止開發的紅線,致使高爾夫球場、房地產、私人會所、墓地等本不該置身于其間的違法建筑不時出現,背離了設立國家級森林公園的初衷。在此背景下,國家林業局強調要對不能發揮主體功能甚至造成資源破壞損害嚴重的國家級森林公園實行淘汰退出機制,無疑正逢其時。
相反,如果不對置基本功能定位于不顧的個別國家級森林公園堅決實行“一次性死亡”的淘汰退出機制,即使對其給予再嚴厲的懲處,也不可能標本兼治地遏制其違規開發的任性沖動。因此,用淘汰退出機制遏制國家級森林公園違規搞開發的亂象勢在必行。
一方面,實行淘汰退出機制,將直接加大那些違規搞開發而忽視規范化管理的國家級森林公園的責任,如果屢教不改將面臨被清除的風險。如此重罰之下,相信多數國家級森林公園只能恪守基本功能定位的底線,而不再一門心思為逐利而以身試法。從這種角度講,建立淘汰退出機制,可謂打中了國家級森林公園違規搞開發而忽視規范化管理亂象的“七寸”,必將從根本上倒逼國家級森林公園基本功能定位的理性回歸。
另一方面,淘汰退出機制本身也有利于提升國家級森林公園的危機感,倒逼其積極完善管理措施,切實有效提升規范化管理水平。一旦在這種倒逼“重壓”下所形成規范化管理的良性循環,那么國家級森林公園規范化管理的整體水平就完全可以躍上新的臺階,從而有效促進國家級森林公園的良性發展。
一言以蔽之,淘汰退出機制抓住了治理國家級森林公園違規開發出現的“牛鼻子”,理當堅定不移地讓其行穩致遠。如此,終結國家級森林公園違規搞開發的亂象也就不再陷入“按下葫蘆起了瓢”的尷尬,國家森林公園在基本功能定位上的良性發展也必然不再是“鏡花水月”。(張智全)
轉自: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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