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用戶比新用戶價格高,蘋果用戶比安卓用戶價格高,下單默認捆綁上次服務……大數據精準“殺熟”,你遇到過這些陷阱嗎?都說老顧客很重要,不過,近日有網友發現,同一段路程,打車軟件對兩部手機的報價卻不一樣。而互聯網廠商“大數據殺熟”的新聞近來也引來網友的一片熱議。
(圖片來源:互聯網)
價格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明確,價格欺詐行為是指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的三倍。
但遺憾的是,就是在這么多明確的價格法律法規面前,“大數據殺熟”這樣的價格違法行為卻被一些網絡經營者演繹的如此隨意和普遍,被諸多的網絡平臺嫻熟的、無所畏懼的隨心精準和廣泛實施,雖然說其中固然有不少個別的因素,但出現如此眾多的同類型違規行為,則凸顯的是一個共同的不足,即相關監管的不到位。畢竟,面對同一類型的價格違法行為,只有在違法成本低且監管不到位不及時的情況下,才會有源源不斷后來者和覬覦者。
大數據沒有錯,錯的是被一些經營者違法利用。而這種被違法利用背后,凸顯和折射的卻是市場監管的不到位。一方面,面對與時俱進的網絡經營方式,監管部門缺乏與時俱進的監管手段,如現代技術設備、現代人才的培養和儲備;另一方面,面對網絡價格違法,監管等方面缺乏對新型價格違法表現形式的認定、處理等的統一執法指導,導致基層具體執法者無所適從,形不成執法合力;三是面對“大數據殺熟”等網絡價格違法,及時統一的法規制定和完善相對滯后,執法操作性差。
面對“大數據殺熟”,有關方面當然不能因此就“殺死”大數據,而是要善于借力打力,形成合力,利用大數據分析“大數據殺熟”的手法和環節,進而重點部署,重點監督,以點帶面,維護網絡市場價格秩序。當然,要想有效遏止“大數據殺熟”,也需要消費者理性消費,不能在網絡消費面前迷失自我和方向,時刻保持和學會“有態度地消費”。同時,強化網絡行業自律也不可或缺。(余明輝)
轉自: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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