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隨著《小豬佩奇過大年》的預告片《啥是佩奇》的迅速走紅,片中爺爺為孫子自制的“鼓風機佩奇”引來大量網友的追捧。媒體記者隨后發現,很快便有商家在咸魚、淘寶等電商網站中高價銷售“電影同款鼓風機佩奇”。
電影中的“鼓風機佩奇”火了,山寨“鼓風機佩奇”大批上線。有說自己是原產賣家的,也有賣家上傳視頻展示了自制“鼓風機佩奇”的整體外觀并聲稱已接到大量訂單。網絡時代,嗅覺靈敏的賣家又一次體現了其“蹭熱點不過夜”的特點,不僅追趕風潮,還把“鼓風機佩奇”變成了快速發財的工具。
然而,據《啥是佩奇》攝制方介紹,影片中制作“佩奇”的鼓風機并不是從網上現買的,而是道具組根據導演創意就地取材的,應該說“鼓風機佩奇”是導演的創意,版權屬于導演或攝制方。網店仿制導演創意制作“鼓風機佩奇”牟利,其行為已涉嫌侵權。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所謂的“同款”“原型”“鼓風機佩奇”侵犯了制片方或者美術作品作者的著作權,被侵權方可以通過民事訴訟途徑解決侵權問題。因此,“鼓風機佩奇”不是想賣就能賣的。
未經授權的“鼓風機佩奇”熱銷,凸顯了版權保護意識亟待加強。版權方要積極維權,向隨意侵犯他人利益的“傍名牌者”追討損失,維護正當權益;政府部門要強化監管,對山寨商品及“盜版”思維亮出法律利劍,維護市場秩序;消費者則要擦亮眼睛,用自己的實際行動支持原創,反對山寨、盜版,為知識產權保護出一份力。(斯涵涵)
轉自: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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