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最新發布的今年“中國國際貨物和服務貿易數據”,2015年前4個月我國知識產權使用費的平均貿易逆差達94億元人民幣(約合15億美元),其中4月份為132億元人民幣(約21.5億美元)。事實上,我國專有權利使用費和特許費的國際收支逆差自2009年后就一直在100億美元以上,而且有逐年增加的趨勢。另據世界貿易組織2012年的數據,中國知識產權貿易出口額只有美國的0.75%。上述情況與我國國際貿易順差連續多年達數千億美元格格不入,也與我國發明專利申請量連續4年為世界第一、有效商標保有量連續13年為世界第一的情況極不相稱。但是,我國目前出現巨額知識產權貿易逆差,又有其必然性,而且這種情況短期內難以消除,應加以理性分析和認識。
首先,盡管我國發明專利申請量連續4年居世界第一,但在我國的有效發明專利中,多數為外國權利人所擁有,直到2011年這種情況才開始改變。外國權利人利用其在我國擁有的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廣泛收取許可使用費。另一方面,我國企業在國外的知識產權布局總體還處于起步階段,擁有的專利、商標較少,靠知識產權獲利的情況較少。這一多一少,難免形成知識產權貿易逆差。
其次,我國長期以來以貨物出口為主、尤其以加工貿易為發展重點。加工(尤其貼牌加工)制造、出口產品,往往要支付大量許可使用費取得相關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的權利人許可,這是加工貿易所必須付出的代價。
再次,外國跨國公司利用其在我國設有大量子公司(屬于中國法人)的優勢,依靠母公司(屬于外國法人)在中國取得的大量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通過母子公司間的交易,高價許可給子公司,加劇了我國知識產權貿易逆差。如日本總務省發表的2010年度科學技術研究調查顯示,日本技術出口約七成是日本企業與海外子公司之間的交易。
我國知識產權貿易存在逆差的情況可能會持續較長時間,對此我們要有心理準備。要知道,作為成功的技術趕超型國家,日本在2003年之前,其知識產權收支一直為逆差。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我國對外國知識產權的需求還可能會繼續增加,如果有關國家放寬對華高技術出口的限制,我國知識產權貿易逆差甚至還可能會進一步加大。
但從長遠來看,由于能耗、污染、勞動力成本等原因,我國的制造業勢必會向海外進行分流,依靠貨物出口拉動經濟增長的狀況將變得難以為繼。必須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積極采取措施,不斷擴大加知識產權收益,使我國知識產權貿易盡快擺脫逆差,逐漸轉為基本平衡,進而實現順差。
第一,積極進行海外知識產權布局。在主要出口國,根據市場需要積極取得高質量的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近期,尤其要結合“一帶一路”的建設,在有關國家推動保護我國出口的大型成套設備及技術、標準、服務等涉及的知識產權。
第二,我國企業應以“走出去”戰略為契機,將母公司在東道國取得的知識產權內部許可給在東道國的子公司以獲取穩定的收益。這不僅有利于擴大知識產權許可收益,而且可以通過知識產權許可轉移利潤,合理避稅。
第三,積極發展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推動知識產權密集型產品的出口,降低資源消耗型、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的比重。廣義的知識產權貿易,既包括僅以知識產權為標的的貿易,也涉及含有知識產權的產品的貿易。目前,我國應該通過促進知識產權的運用,利用我國貨物出口的優勢,帶動知識產權密集型產品的出口,提高出口產品的附加值,促進我國由貿易大國向貿易強國、由知識產權大國向知識產權強國轉變。(作者單位:同濟大學知識產權學院)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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