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認識和適應“走出去”新常態


    時間:2015-04-15





      “走出去”是我國對外開放的重大戰略,是更高層次、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國際市場持續低迷,國際貿易保護主義抬頭,一些國家實施“再工業化”和“經濟再平衡”。而我國經濟面臨下行壓力,資源環境約束趨緊,產能過剩問題突出。面對嚴峻復雜形勢,我國提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著力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我國對外直接投資迎來重要機遇、面臨新的任務,必須與時俱進,加強頂層設計,在“走出去”戰略思維和實踐操作上不斷創新。當前,尤其要進一步認識對外直接投資領域的新變化、新特征,創新“走出去”的內容和形式。

      近年來,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發展迅猛,對外直接投資規模由2002年的27億美元增至2011年的746.5億美元,年均增長26.9%,遠高于世界同期增速;2014年達到1029億美元,成為全球三大對外投資國之一。但我國離世界投資強國還有很大差距,我國的跨國公司存在大而不強、國際化程度低等問題,海外投資收益不甚理想。應繼續鼓勵對外投資,但在擴大投資規模的同時應更加重視投資的質量和可持續性,更加重視國際競爭力的提升和軟實力的儲備,優化對外投資的國家和行業布局,強化企業投資主體地位,并更多地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對外直接投資。

      實施從核準制到備案制新監管。深化對外投資體制改革,應加快從核準制向備案制轉變。這一轉變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減少對外投資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率;二是轉變政府職能,從注重事前審批轉向事中、事后監管,加強信息、法律、融資、保險等服務。

      適應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新規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是現今國際上普遍實行的雙邊投資協定模式。我國一些企業對外投資受阻,原因之一就在于部分國家缺少透明的約束機制和評判標準。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模式,對于我國對外投資企業來說是有利的,雙向的開放和透明有利于維護我國企業合法投資權益,也有利于我們按照國際規則和標準辦事。這對于減少對外投資風險和盲目性、提高投資效率和效益大有裨益。當然,機遇背后也有風險。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模式是雙向的,既有利于我國企業“走出去”,也有利于外資企業進入我國;既要求外國政府放松對我國投資的管制、允許我國企業參與公平競爭,又要求我國有關政府部門轉變職能、提高行政效率。

      建立確保投資安全、實現投資效益新機制。認識和適應“走出去”新常態,應建立健全對外投資損益問責制、對外投資決策長效機制,以保證對外投資安全、提高對外投資效益。中央企業是對外直接投資主力軍,是其境外國有資產管理的責任主體。2011年頒布的《中央企業境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中央企業境外國有產權管理暫行辦法》強調,對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情況,國資委將按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而對于為數眾多的其他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來說,如何進一步明確海外投資責任主體,避免對外投資盲目性,是一個大問題。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加快出臺境外投資條例,完善國家層面的宏觀戰略規劃和企業層面的具體決策機制。

      明確當地化經營新理念。當地化經營和屬地管理,對于“走出去”的中資企業來說還有很大提升空間。當地化體現在原料采購、產品研發、市場銷售和雇傭員工等生產經營活動各個方面,是跨國公司國際化水平和企業競爭力高低的重要體現。隨著現代企業制度不斷完善和國際化管理經驗不斷積累,我國跨國公司當地化經營將邁上新臺階,而當地化經營也將幫助我國企業更好地融入東道國,貼近市場,規避風險,實現共贏。

      強化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新約束。近年來,企業社會責任逐漸成為對外投資的軟法律。相關部委不斷加強對企業海外責任的規范和指導,出臺了一系列指導文件;對外投資企業也不斷強化責任意識,從長遠發展角度主動踐行企業社會責任,包括重視勞工權益、加強環境保護、助力社區發展等,大型國有企業還定期發布社會責任報告或可持續發展報告。我國企業在履行海外社會責任方面已有所作為,但還需進一步提高認識并積極踐行。

    來源: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