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提出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在此之前,中國銀監會發布的《關于2015年金融服務小微企業的指導意見》,較為系統地規范了各銀行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內容。
從上述政策的頻頻出臺來看,中央為解決小微企業的融資難與融資貴問題,確實是花了力氣下足了功夫。據統計,2013年至今,已出臺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財稅金融政策多達百余項,對緩解小微企業的融資難起到一定的作用。然而,在今年全國兩會上,仍有多位代表與委員發出了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呼吁。當前,1270多萬戶小微企業撐起了我國經濟的半壁江山,解決了全國近六成的就業人口,小微企業發展的好壞業已成為經濟增長與否的風向標。而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將不可避免地成為當前乃至今后一個時期的重大經濟課題。
筆者認為,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需克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慣性思維,突出運用新的思維模式,集聚全社會各方力量,把解決小微企業的融資難題上升到國家穩定經濟發展的戰略高度,融入到國家層面的全局經濟工作之中。
一方面,要高規格地建立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全國性領導機構。“無規矩難成方圓”,沒有全國一盤棋的統一管理,要解決全國范圍內的小微企業融資難題顯然是不現實的。僅僅依靠單個部門各自為政的政策扶持,難免會出現“顧了這頭難顧那頭”的尷尬場景。特別是單個政策的實施,難以從源頭上形成政策合力。因此,建立全國性領導機構,統籌解決小微企業的融資難題十分必要。
另一方面,突出建立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題的整套制度體系,出臺國家層面的總體規劃和實施細則,配套制定解決小微企業整個融資鏈條難題的各項相關配套法規制度。小微企業融資之所以難,主因在于其融資擔保物不足或缺失、產品市場競爭無規模優勢、財務數據無法滿足銀行的授信條件、信貸經辦人擔責過重等。這就要求從修改銀行信貸政策、強化金融監管護航、全面規范金融服務、切實拓寬融資范圍等方面出臺與之相對應的一系列法規制度,從根本上破除小微企業在融資上的瓶頸制約。
此外,要全面梳理涉及現有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題的各項政策。目前,遍布在各地區各行業幫助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題的舉措成千上萬條,表面上看似乎條條有理有據,但在解決實際問題上好像條條都有解不開的“結”。如有媒體報道稱,某銀行自上而下先后下發了信貸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文件有20多個,有些文件出臺的扶持細則多達100項,但實際上該銀行發放的小微企業貸款僅僅是“數字的巧妙組合”而已。因此,全面梳理現有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題的各項政策與舉措,剔除其中的“假、大、空”,保留其中的“真、善、美”,將保留部分整合并融入到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題的整套制度之中,促使其發揮應有的作用。
在此基礎上,建立與實施全流程落實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題的配套監管制度,確保出臺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題的法規制度執行到位,從而切實化解小微企業的融資難與融資貴。
來源: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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