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能源車補貼“退坡”不是洪水猛獸


    時間:2015-01-14





      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與國家發改委四部門日前聯合發布《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指出,2016-2020年,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其他車型補助標準適當“退坡”,2017年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10%,2019年補助標準在2017年基礎上再下降10%。

      最為關鍵的補助標準,主要依據節能減排效果,并綜合考慮生產成本、規模效應、技術進步等因素確定。應該說,如果新能源汽車的售價維持目前的水平不變,逐年遞減的新能源車補貼,在考驗消費者對新能源汽車購買熱情的同時,更是對車企降成本的一種催促。

      去年,在政府利好政策的激勵和車企新品頻出的大環境下,中國新能源汽車交出了一份超乎想象的答卷。可能很多人會說,實施退坡機制,如果車企成本降不下來,受傷害的勢必是剛剛起步的新能源汽車市場,但實際上,如果不實施退坡,才真正傷害了我國的新能源汽車發展。

      居高不下的成本,一直制約著新能源汽車銷售,即便去年政府與地方的雙補金額高達12萬元,但補貼后的車價與汽油版車型相比仍高出不少。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副秘書長許艷華曾表示:“人們一直以新能源汽車成本高只是動力電池問題,但實際上動力電池只占成本增加部分的50%左右,其他是驅動電機系統及電氣部件、電空調、電轉向、電制動等,這些關鍵部件大多由外資企業控制,和傳統汽車相比,車企控制新能源汽車,成本空間有限。”

      如果新能源汽車核心總成部分均由外資企業把持,那么我們的自主研發在什么地方?將零部件組裝起來加一個重新設計的外殼,這不是研發的核心。退坡機制的引入,對于車企來說補貼上降低,并非洪水猛獸,各車企應在基礎研究、關鍵材料、關鍵部件研發上下足功夫,扎實解決新能源汽車發展上的最基本問題,促使中國新能源汽車更好的發展。同時,政府也應向車企下達細化的成本降低時間表,畢竟有監督才會更見效。

    來源:中電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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