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已于11月底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待走完相關報請程序后,不日即可發布實施。誠然,對于日益嚴峻的大氣污染形勢,環保界對這部法律盼望已久,一旦握有如此治污重典,環保執法將更體現威嚴。但同時,排污企業也必將面臨更大的治理減排壓力,因為將來與之打交道的不再是“人”,而是威嚴的法律。
毋庸諱言,長期以來,一些排污企業并沒有將社會環境效益與經濟效益等同看待,處事天平總是朝著自己傾斜。具體表現為:污染物能不治就不治,環保投入能少則盡量少,環保設備能少轉就少轉。更有些無良企業,專干些偷排偷放的卑鄙勾當。
于是,在相關法律法規缺位狀況下,針對現實中的大氣污染物偷排或超排現象,人們司空見慣的情景是:違規處罰或多或少可通融,私下交易可協商,領導出面可擺平。可見,本該中規中矩的違規處罰被整得一溜斜歪,本是嚴肅的事情被搞得異常庸俗。這都是“人治”惹的禍。
當前,我國大氣污染狀況并未徹底好轉,甚至京津冀、長三角等區域污染形勢還異常嚴峻,所以必須加大治污力度,千方百計地控制污染程度加深加重。顯然,最好的治污減排利器就是“法治”。相信舉國上下都在期盼大氣污染防治法早日公布實施。
須知,化工作為高排放敏感行業,企業今后的生存與否不再僅僅依賴著經營的盈虧狀況,還緊緊依賴著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否則上不封頂的處罰和威嚴的法律條款,照樣讓你關門大吉,法律是不可通融的。
法律法規適時馳援環保界,這是社會大眾的福音。百姓期待“APEC藍”常態化,而不僅僅是停留在人們心底的記憶或期盼。
來源:中國化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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