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環保部等三部委聯合下發《關于調整排污費征收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地主管部門在2015年6月底前,將廢氣、污水主要污染物征收標準提高一倍。此《通知》一出,即在涉化企業及地方政府中引起了強烈的震動。
國家提高排污費標準的目的無非是兩個:一是增加排污者的成本,促使其想方設法去減少污染,更有力地推動治污;二是收取費用專款專用,積累更多的資金集中解決污染問題。
但是從現在的情況來看,一些污染企業為了降低成本采取白天不排夜里偷排,白天停產晚上加班等辦法,以此少交或不交排污費。這不僅造成新的環境污染,也破壞了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關系。這些違法排污企業不是把功夫下在技術升級、自主創新上,而是想辦法鉆政策的空子。如何在提高排污費的同時,加大對違法企業的打擊力度,這不僅關系到企業的公平競爭,更關系到國家此次排污費征收標準調整的成敗。同時,管理部門定期對收繳和使用情況進行公示,將排污費全額納入財政預算,列入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進行管理,使排污企業、管理部門更好地接受公眾的監督并嚴格專款專用。只有如此,排污費才能“不辱使命”,國家這次提高排污費征收標準才能真正落到實處,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企業的治污減排。
來源:中國化工報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