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雙十一”。當前,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轉為中高速增長,第三產業、消費需求逐步成為經濟結構主體。在這一背景下,“雙十一”作為新銳消費時點,要為新常態注入更多正能量。
自2009年以來,“雙十一”對消費的刺激可謂顯著,各大電商的“雙十一”銷售總額逐年上升。今年,各大電商早早打出“雙十一”牌,在網站顯要位置刊登廣告。消費者也摩拳擦掌等待鳴鑼開市。可以預見,未來幾天,又將有一批創紀錄的數據呈現在人們眼前。
“雙十一”消費盛宴所產生的“蝴蝶效應”,覆蓋越來越廣闊的行業。在手段上,移動互聯、快捷支付等領域也根據消費者的需求而不斷創新。這一消費時點迎合并充分挖掘出國民升級的消費需求。
消費是經濟增長“引擎”,是我國發展的巨大潛力所在。受分配體制不合理、政府公共產品投入不足、社會信用機制不健全等因素影響,我國居民消費能力、消費意愿、消費環境、消費供給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間。“雙十一”通過調整供給挖掘出可觀的消費潛能,為經濟新常態注入正能量的同時,也為有關部門打破其他制約瓶頸、釋放更大消費潛能提供了信心。
我們欣喜地看到,10月2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要增加收入,讓群眾“能”消費;健全社保體系,讓群眾“敢”消費;改善消費環境,讓群眾“愿”消費;要擴大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信息消費,提升寬帶速度,支持網購發展和農村電商配送。這將為消費潛能進一步釋放提供充足的動力。
為改善消費環境,各級政府監管部門近期也紛紛發力。工商部門約談電商,就網絡促銷活動的組織實施提出要求;質檢部門采取“神秘買家”方式抽查電子商務產品;各地消委會發布消費提示,揭示一些典型促銷亂象。這些有益探索,不但能給今年“雙十一”保駕護航,還可以給未來電子商務法的出臺積累經驗,最終把電子商務的運行納入法治軌道,讓電子商務的消費環境更加健康、更加繁榮。
“雙十一”歸根結底只是一年中的一天。我們希望,“雙十一”輻射到的流通渠道、從業人員、監管部門、誠信機制在這一天能進行深度磨合,進而將消費潛能在365天都放射到最大,最終讓這股正能量形成新常態下消費升級的強大驅動力。(譚暢 鄭昕)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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