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中國化工報》1版《輪胎準入條件摒棄“唯規模”》一文報道:工信部剛剛公布的輪胎準入條件,對輪胎生產的能耗、物耗、固廢利用率等提出了硬指標。從強調規模,向更加強調環保、能耗等指標轉變是準入條件的一大特征。效率低、不環保的企業將被攔在門檻外。
準入條件不“唯規模”,咋一看似乎并無特別之處,但細細想來,卻實屬難能可貴。原因就在于,長期受“規模論”影響,行業“唯規模”的觀念已經根深蒂固。采取更科學、更全面的政策、規定,摒棄業界“唯規模”的理念,對于推動我國石化行業健康發展至關重要。
長期以來,裝置大型化、項目規模化水平是制約我國石油和化工行業發展的一大瓶頸。特別是從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前期,我國現代石油和化學工業經歷了從無到有、由小變大的發展階段。面對大宗產品嚴重短缺的情況,包括尿素、磷肥、煉油、氯堿等多個領域,裝置規模化成為行業的重點發展方向。
而且,規模化也迎合了地方政府和企業的發展需求。對于當地政府而言,大型項目對于發展GDP、解決就業、盤活經濟、促進招商引資,都能發揮很好的作用;而對于企業而言,大型項目意味著更大的規模、更多的員工、更雄厚的資本、更高的抗風險能力以及在市場上擁有更多的話語權。因此,在有關部門和企業對規模的熱衷下,針對規模較大的石油和化工項目的鼓勵政策也隨之而來。不少地區和行業,在土地規劃、建設、信貸、稅收、環保等方面,政策天平向大型項目均有不同程度的傾斜。不少企業老總則是雄心勃勃,將產能位居全國第一、甚至全球第一作為發展目標;而拿了第一的企業,自豪感更是油然而生,從普通員工到廠領導,常把“規模第一”掛在嘴邊,宣傳標語隨處可見。
必須承認,在特定的發展階段,大型項目在清潔發展、節能降耗、提高能效等方面,確實存在一定優勢。但是,隨著石化行業步入結構調整和轉型發展的新時期,無論是對于政府職能部門,還是企業的決策者,長期形成的根深蒂固的“唯規模”觀念,已經無法適應新常態下行業的發展思路。單純以規模來衡量項目是先進還是落后,這一評判標準已經產生了種種弊端。
比如,“唯規模”的觀念,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行業的落后產能過剩問題。一方面,現在不少扶持政策、準入條件,對規模門檻加以限制。在落后產能退出上,以產能大小作為衡量裝置落后與否的主要依據。由于政策以規模為導向,一些企業為了達到政策門檻,盲目擴大生產規模,客觀上造成產能迅猛擴張。另一方面,“唯規模”讓不少企業熱衷新、擴建成熟的大項目,而忽視了基礎創新、轉型升級等方面的探索和研究,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行業發展。
大不等于強。行業的發展理念也需與時俱進。由小變大已經不再是發展的主基調,如何提升發展質量,實現由粗放到集約、由落后到先進、由大變強,才是行業發展的主題。事實證明,小企業在單位能耗、效率上未必差于大企業,在科技創新和清潔環保的水平方面,不少小企業還有獨到之處。因此,相關政策、規定的出臺,更應該從產品品種、質量、生產工藝、節能減排、安全環保水平等方面來綜合考慮,而企業追求的也應該是利潤、能效、安環、技術水平和科學發展能力。此外,不少指標是動態變化的,如何建立長效的監測辦法和評判機制,進而在政策規定上體現出來,也是行業需要探討的問題。
來源:中國化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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