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中國反壟斷調查案例頻繁出現在公眾視野中,力度之大為《反壟斷法》正式實施以來前所未有。盡管調查時不時引來一些非議,但監管部門并沒有因此而停止對涉嫌壟斷企業的進一步調查與處罰,也沒有因為出現所謂“排外”的說法而放慢腳步。由此可見,國家相關監管部門堅決維護公平競爭、整頓市場秩序的信心和決心異常堅定。
眾所周知,自由、公平的市場競爭機制才是市場經濟的活力之源。濫用壟斷優勢的行為,不僅破壞了市場公平的競爭秩序,也會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于一些遵紀守法的企業——不管是國內的企業還是外資企業而言是百害而無一利,更談不上促進中小企業的創新和發展。
過去,中國對企業監管偏于寬松,國內一些大型企業,憑借資金、技術、渠道、知識產權等方面的優勢左右市場,一些外企又長期享受超國民待遇,有意無意濫用市場支配能力,導致很多企業作出了同樣的貢獻,卻實現不了待遇方面的平等,“壟斷”與“普通”之懸殊已經無法忽視。而在企業不正當爭利的同時,消費者也不得不承擔高昂的費用成本。
在這樣的背景下,國家相關部門開展的反壟斷調查不可謂不及時,不僅有利于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打擊和遏制企業濫用壟斷優勢的行為,也有助于規范跨國公司的行為,同時也能維護中小企業和消費者利益,充分釋放消費市場的活力,可謂是一舉多得,讓人為之稱快。
事實上,反壟斷調查在全球商業活動中已經非常常見,其作為維護市場秩序的有效手段已經成為全球的共識。比如目前汽車業的反壟斷,西方國家相關調查就開展得“如火如荼”。有數據顯示,截至今年7月,美國總計處罰了34名汽車零部件企業高管和27家零部件制造商,罰金超過23億美元。由此可見,中國目前的反壟斷調查,雖還需要不斷完善,卻有階段的合理性,是中國反壟斷加快與國際接軌的重要一步。
當然,對于中國當前的經濟發展階段而言,反壟斷要想走得更遠,真正發揮推動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還需要建立“常態化”和“全面化”機制,并通過公開的執法程序,讓市場主體自覺遵守相關法律,履行社會責任。這一切開展的前提需要政府進一步轉變行為方式,以完善市場競爭結構,而現在僅僅是開始。
來源: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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