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大型論壇的晚宴上,長三角某城市房地產開發商吐槽:至少要跟30多個政府部門打交道,一個項目前期至少要蓋不少于50個章。一個項目建起來,不算拿地成本,有62%的利潤都是被政府以稅費的名義征收走的。
無論是之前開發商披露稅費占房價70%,還是今天開發商反映62%的利潤被地方政府拿走,都說明了一個事實:雖然納稅繳費是開發商的義務,但地方政府獲得了驚人的暴利。如果再算上地方政府從征地、賣地過程中獲得的巨大利潤,地方政府從樓市中獲得的利潤總額更為驚人。
毫無疑問,地方政府是樓市的最大贏家,不但從樓市獲得很多財政收入——近十年我國土地出讓金收入占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普遍超過40%,最嚴重的是2010年,比重達69.4%。而且地方政府從樓市獲得了GDP增長的動力,例如,今年上半年海南房地產投資占GDP比重高達36%。
在筆者看來,盡管在樓市步入低迷的背景下,地方政府與開發商的獲利都有所下降,但是,地方政府仍從樓市獲得了高額回報。可能在一些人看來,地方政府從樓市獲得的高額利潤壯大了地方財政,保障了公共支出,并不是壞事。但我們要意識到,無論是地方政府還是開發商,只要從樓市拿走暴利,這個樓市顯然是不健康的。
事實上,過去多年中國樓市存在兩種暴利。近一兩年來,開發商在逐漸告別暴利,利潤率不斷下降,而地方政府仍然維持高額利潤,這是房價不能回歸合理水平的重要原因。筆者以為,“去暴利化”是中國樓市回歸健康的前提,只有讓涉及暴利的地方政府、開發商徹底告別暴利,房價才能回歸合理,樓市才能可持續發展。
由于樓市稅費繁多,所以,最近幾年關于樓市清稅減費的呼聲不斷。據悉,全國人大正在起草房地產稅立法草案,清稅減費似乎有希望了。但是,房地產稅法的出臺,能否去樓市“暴利化”仍值得懷疑,因為房地產稅作為地方主要稅種,地方政府顯然不愿意“割肉”——減少稅費收入。而且,地方政府仍然壟斷著土地供應,很可能還會繼續從土地經營中獲得暴利。所以,“去暴利化”需要深層次改革,打“組合拳”,包括轉變政府職能、財稅改革、土地改革等。(馮海寧)
來源: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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