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工信部已正式下文確認中國鋁業公司大型稀土企業集團組建方案。這標志著中鋁公司率先成為國家確定的大型稀土企業集團,并作為整合主體整合多省區稀土開采、冶煉分離、綜合利用企業,成為業務橫跨南北的大型稀土企業。與此同時,另外兩家地方企業也獲得了其所在地域的整合主導權,整合主體企業獲得工信部的備案同意。在消息發布的當日,中國鋁業股票漲停,稀土“國家隊”漸漸浮出水面。
然而就在這一消息發布不久,世界貿易組織公布了美國、歐盟、日本訴中國稀土、鎢、鉬相關產品出口管理措施案上訴機構報告。上訴機構維持此前世貿專家組關于中方涉案產品的出口關稅、出口配額措施不符合有關世貿規則和中方加入世貿組織承諾的裁決。
稀土被稱為工業產品“維生素”,通過少量添加,能夠大幅改善相關產品的性能。我國擁有全球超過一半的稀土儲備和九成以上的稀土產量,但是在稀土行業,我國雖然掌握著供應命脈,但卻在國際定價上并無多少話語權,稀土價格也長期低迷。一些國內中小企業為了增大銷量不惜減價銷售,更是將稀土價格不斷拉低。
從理論上說,當一方在市場上擁有某種產品的絕大部分產量時,是可以通過各種方式,在與購買方議價時取得更多優勢。更何況稀土被稱為工業產品“維生素”,其在工業生產中的作用舉足輕重。
造成我國企業在稀土市場上長期缺少議價優勢的原因是多樣的。首先,稀土名為“稀”,但其在全球范圍內儲量非常大,并不稀少,照目前已探明并公布的儲量看,用上千年不成問題。另外,稀土是可回收利用的,尾礦、工業廢渣,甚至手機都能用來回收稀土,稀土本身壽命較長,用量較省,加之可以回收,在一定時期內,稀土資源對于人類經濟社會來說,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資源。
另外,由于各地爭相上馬稀土項目,我國稀土產品的生產能力,已經遠遠超過了全世界的稀土需求量。一個產能存在過剩,本身又儲量豐富、可回收利用的產品,能在國際市場上賣出較好的價位么?目前,國內一些大型稀土企業,其利潤率已經與產量本身不符,而稀土過量開采中的資源環境問題已經引起注意。
在世貿組織稀土案敗訴后,單靠出口關稅和出口配額等行政手段來試圖拉高稀土價格,為國內稀土企業謀求更多盈利空間,這條路已經明顯行不通。
換言之,面對當下國內稀土產業的局面,有必要進行全國性的跨區域產業整合,形成擁有完整產業鏈的大型企業。而只有當產業整合完成后,產能調整才能實現。
稀土是一種戰略資源,初具雛形的稀土“國家隊”,能不能在國際市場上擁有定價話語權是次要的。當務之急,是如何在稀土行業整合中,發揮中央企業的資金優勢、地方國有企業的資源優勢和非公企業的市場優勢,合理保護和有效利用稀土資源,維護好市場秩序和國家利益。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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