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盡快給行業協會應有的“名分”


    作者:高成運    時間:2014-08-07





    近一段時間,行業協會的處境有些“尷尬”,社會上一方面呼吁政府要簡政放權,加快轉移適合行業協會承擔的職能,同時又有質疑行業協會承接能力不足的聲音;中央明確要求探索一業多會,鼓勵適度競爭,但社會上又有協會數量過多的擔心;行業協會大都堅持自己的非營利屬性,而社會上又對行業協會的贏利行為尤為關注。行業協會如何準確定位,值得認真思考。

    近年來,我國行業協會在發生著“脫胎換骨”的變化。全國近7萬家行業協會在經濟社會各個領域的作用令人刮目相看。行業協會普遍加強法人治理結構,制定行規行約,發揮行業自律作用,積極參與市場監管,參與行業規劃、政策法規和國家標準制定,搭建各類服務平臺,幫助企業開拓國內國際市場,推動經濟轉型升級。據統計,僅700多家全國性行業協會2013年就舉辦大型展覽會和交易會407個,其中國際排名前三的有93個,參加國際組織403個,參與國際標準和規則制定202項,代表行業企業提出國際貿易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應訴、申訴173次,協調行業內外糾紛達2200多次,做了很多政府沒精力去做、單個企業想做又做不到的事情,創造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效益難以估量。

    由于我國至今并沒有一部法律來保障行業協會的權利和義務,因此,行業協會做的很多事情不僅沒有政府的資金支持,而且行業協會的貢獻也沒有被社會廣為人知,從某種程度上說,行業協會是在默默無聞地做著力所能及的工作,像“無名英雄”一樣沒有得到應有的“名分”。

    當前,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行業協會的承接作用和自治自律作用不可缺失,新的形勢迫切需要對行業協會進行新的定位。

    首先,行業協會作為市場經濟的產物,雖然是非營利組織,但本身也要生存、要發展,應支持行業協會按市場化原則依法依規開展活動,允許其“取財有道”,同時行業協會又是互益性組織,對其收入和財產的管理,不能照搬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管理的做法,應尊重行業協會的特點屬性,在政府依法監管的同時加強社會監督。

    其次是政社分離,加快推進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工作。因為雙重管理體制的原因,行業協會至今仍有一個“婆婆”,不僅社會經常詬病行業協會的“二政府”身份,而且行業協會有時也容易成為政府有關部門的“替罪羊”。脫鉤不到位,行業協會難有獨立法人地位,“二政府”的帽子也就永遠摘不下來。

    再次,要加大扶持發展的力度,通過加快政府向行業協會轉移職能,真正拓展行業協會的發展空間,特別是要用好政府購買服務這個機制,對行業協會替政府做的事項要“按市場付費”,不能再靠行政的方式直接從行業協會那里“拿”,要通過制度保障讓行業協會有錢做事、有事可做。

    最后,最關鍵的是要將行業協會的單項立法工作提上日程,從法律層面賦予行業協會名正言順的地位。這既是當務之急,也是解決行業協會發展問題的根本之道。

    相信有了“名分”的行業協會一定能夠成為政府的得力幫手,成為行業、企業發展的“助推器”!(作者單位: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

    來源:中國社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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