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政府在發放消費券上應一切從保障安全和高效角度出發,對沒有過硬技術保障和風控標準支撐的平臺,最好敬而遠之。”
近日,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表示,浙江、江蘇推出消費券政策以來,對于擴大市場和當地的居民消費起到了較好的作用。
目前全國各地宣布發放的消費券金額已突破百億元大關,未來全國消費券發放總額將會達到500億元的規模。
從總體上看,我國消費券無論是發放數額、還是給經濟帶來的提振效應,都處于起步階段。面對這種形勢,加強消費券發放安全與高效管理就被提到了重要議程,因為消費券發放的安全與高效與否不僅直接關系到消費券政策真正作用的發揮,還事關能否遏制消費券發放中存在的問題,更關系到消費券能否真正惠及民生并獲得民眾稱贊。
從前期各地發放消費券情況看,總體安全度不錯,效果令人滿意。據支付寶透露,目前乘數效應在10倍以上的地區增加至5個以上,各地消費券拉動的消費額已超過百億。目前全國發放消費券有過半通過支付寶發放,支付寶依據自身先進的科技管理經驗及構建了實名制、風控能力強的監控體系,實現了消費券發放與使用整個過程的全透明和可追溯,確保了消費券發放的高速度及高核銷率,獲得了中小商家及消費者的廣泛好評。專家分析認為,實名制大型數字生活平臺在本輪消費券發放中更受地方青睞。廣東佛山、浙江溫州等地政府均表示,實名制、精準化、資金安全是選擇支付寶平臺的原因。
同時我們也要看到,個別地方在消費券發放管理中依然存在不少問題:一是目前仍然有部分消費券發放是當地政府與某些未完全實名制的平臺,或商家通過直接聯系的方式進行,由于一些平臺缺乏完善的風控系統,沒有實現全程可透明和可追溯,在領券環節難以杜絕黑產以及風險用戶領券。尤其是與商家直接聯系,主觀隨意性大,無法各環節識別風險交易和控制交易風險,容易形成暗地利益輸送,最后讓消費券政策走形、變樣、脫離正軌;二是個別地方政府對發放消費券安全與高效管理意識不強,在選擇平臺上沒有進行充分的安全論證與評估,只想將消費券發放出去,由少數政府領導拍板了事,使得消費券發放安全性被打折扣,消費券的消費潛能也難以得到充分地釋放。
基于此,目前在發放消費券管理上,當務之急是督促各級地方政府慎重選擇平臺,對選擇發放消費券的平臺制訂出具體的政策考核標準。從目前看,對發放消費券平臺至少要求“三大”風控標準:
一是消費券發放前標準,即事前防控策略,看能否是實名制平臺,對賬戶身份的真實性及線下經營商戶的真實性進行校驗;二是消費券發放事中標準,即事中防控策略,看是否有風控追溯能力,能否在領券環節杜絕黑產和排除風險用戶領券,能否在撤銷環節識別風險交易和控制交易風險,以及能否在快速響應方面做到分鐘級響應和“7*24”小時響應;三是消費券發放事后標準,也即事后防控策略,看能否能對有關違規商戶進行及時處罰以及對負面輿情進行有效監控與反饋。這“三大”風控標準互為聯動,可共同組成嚴密而有效的消費券發放與使用風控鏈條,牢牢控制各種風險隱患的發生。
很明顯,只有確保平臺“三大”風控標準全面到位,消費券發放的安全性和高效性才能得以真正體現。前期支付寶平臺在發放消費券的優異表現,就得益于“三大”風控標準,希望未來有更多地方政府效仿和借鑒。總之,政府未來在發放消費券上應一切從保障安全和高效角度出發,把好事辦好,對沒有過硬技術保障和風控標準支撐的平臺,最好敬而遠之,避免帶來消費券發放安全“后遺癥”。(莫開偉)
轉自: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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