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項目引民資看上去很美?日前,國家發改委公布了《關于發布首批基礎設施等領域鼓勵社會投資項目的通知》,首批推出80個項目鼓勵社會投資進入,其中涉及清潔能源工程、油氣管網及儲氣設施、現代煤化工和石化產業基地、能源儲運碼頭等56個能源示范項目。
從2月份中石化率先公布擬混合所有制改革,到近日國家電網宣布支持社會資本投資開放分布式電源并網工程與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2個市場,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石油天然氣、電力等能源行業提速。5個現代煤化工項目在頂層設計下向社會投資開放,表明煤炭行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也開始深入。
然而,不可否認,國家發改委推出56個能源項目,尤其是5個現代煤化工項目,其象征意義遠要大于現實意義。雖然社會投資被告知“可以干”,但是并不能保證“掙到錢”。我國能源領域的市場化程度不高,能源定價受政府干預太多,致使社會投資的收益不確定。在國企獨大的市場環境下,更加難以保證進場的社會資本與國有資本公平競爭。如今的煤炭行業更是面臨全行業虧損的窘境。對于社會資本來說,此時進場的風險,不可不察。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后,新一輪國企改革浪潮掀起,能源行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拉開大幕。此次國家發改委一次性推出56個能源項目,且將混合所有制改革延伸至煤炭行業,表明能源領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將達到前所未有的廣度和深度,接下來能源領域的改革必將進一步深化。
來源:中國煤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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