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決定價權是稀土業當務之急


    時間:2014-06-05





      稀土并不稀罕,美國、俄羅斯等國家都有稀土資源,但稀土加工由于是勞動密集型工作,因此,當20世紀90年代我國大幅擴大稀土生產并向世界廉價提供稀土時,他們卻關閉了自己的采礦點,逐漸變為以我國供應為主。

      我國以占全球稀土23%的儲量,滿足了全球90%以上的需求,最高曾達97%。這種供應格局的變化無疑與中國產品“物美價廉”有關。但是“物美”的背后是中國先進的采、選、冶、分離技術,“價廉”則體現了因生產及出口的無序導致的銷售價低于成本價,在資源保護及環境生態方面所需承擔的基本成本更是無從覆蓋。

      目前我國稀土產品出口量與國內消費量的比例大約為1∶4。然而,由于目前我國稀土市場缺乏定價機制,基本上處于一種“跟風定價”的狀態。其實,不管稀土是白菜價也好,還是黃金價也好,都不適合我國稀土業。畢竟,這沒有體現稀土的真實價格,對我國稀土業的健康發展極其不利。

      當然,要提高稀土的價格和價值,不是將價格在短期內抬到離譜的高度,而是要根據整個產業鏈的供需現狀將價格穩定在合理區間。在我國稀土業尚未整合成功之前,稀土不能單純依靠市場定價,而應贏得稀土的定價權,這樣我國才能在國際貿易中占據主動地位。

      一段時期,業內普遍期待的稀土幾大稀土企業集團被認為是規范稀土市場的良好開始。不過,大型企業集團建立后,更重要的事情還是建立科學的稀土定價機制。因為合理的價格應該既反映稀土的戰略資源地位,又符合國際貿易規則。

      如何才能做到這一點呢?筆者認為,首先,應當對目前稀土產業進行整合和重組,組建稀土業大型企業集團,以“握緊拳頭,一致對外”,提高我國在稀土國際貿易中的談判地位和話語權。

      其次,政府相關部門應鼓勵稀土企業的高附加值和制成品出口,鼓勵外資在國內稀土冶煉分離方面進行投資,從而帶動整個稀土產業的升級換代,以改變我國在稀土國際市場中的初級貿易地位,為提高我國稀土業的定價權增加籌碼。

      其三,國家應該開始建立稀土儲備制度和基地,有計劃地提高稀土儲備的規模,以加大對稀土資源的保護。這也將有助于我國在稀土國際貿易中占據主動權,從而為掌握定價權打下基礎。

    來源:中國有色金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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