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世界貿易組織(WTO)公布專家組報告,裁定中國對稀土、鎢、鉬相關產品采取的出口關稅、配額管理措施違反WTO相關規定。雖然,中國還有上訴的機會,但結果仍然難預料。
中國稀土等資源的貿易官司到底輸在哪?回顧這場曠日持久的貿易官司,中方以國內稀土資源一度無序地私采亂挖對中國多地環境構成了極其嚴重破壞為由,出臺相關規定,其目的是為了保護資源地環境。乍一看,這樣的理由是沒問題的。然而,沒能在源頭上實行有效管控,卻要限制稀土材料出口的政策,難免給人留下“將關鍵原材料留給國內生產商”的口實。
一言以蔽之,中國稀土界輸就輸在眼睛只盯著如何掌握全球稀土定價權上。中國出口量占國際市場需求的90%以上,獲得與自身實力相匹配的國際價格話語權,本無可厚非,可現實是由于稀土經營主體過多,造成供過于求的局面,廠家之間不得不低價競銷而無法掌握定價權,只能將高額的利潤拱手讓給別人。且限制稀土材料出口的政策,同時也觸動了既得者的利益。
古語云:“知恥而后勇”。稀土生產的源頭是關鍵。其一,可以在稀土生產的源頭加大治理因稀土無序濫采、破壞生態的問題,淘汰落后工藝產能,從源頭控制稀土產量。其二,世界貿易組織是承認資源主權原則的,它也認可中國以可持續發展方式行使自然資源主權的權利,贊同中國實施的資源綜合保護政策。也就是說,中國可以在稀土開采、生產的源頭上著手,依照市場規律來調節規范稀土行業。
目前,有關方面正在進行的稀土行業的整合,就是在按照市場規律,對稀土行業進行調節的積極措施。但是這些措施也不過是權宜之計,中國稀土產業的最終出路在于如何把稀土資源變成高附加值產品。
中國稀土的深加工將是未來行業的發展方向。如果我國能在國內完成稀土資源的深加工,不僅可以避免類似的貿易糾紛,而且行業企業可以獲得更加豐厚的利潤。更主要的是我國有完整的工業體系,化工、汽車、照明等行業都需要使用到稀土新材料,如果僅依靠國外進口,將會使得材料成本較高,不利于這些行業的發展,而發展中國稀土深加工行業對我國其他行業而言更具有非常重要的戰略意義。
來源:中國有色金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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