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業轉移不能老調重彈


    作者:石新忠    時間:2014-04-10





      市場經濟法則下,山西焦化行業資金、人才向新疆轉移,這是資本逐利的本性使然。需要提醒的是,在產業轉移的過程中,入駐新疆的山西焦化企業一定要吸取山西焦化行業盲目發展、由盛而衰的教訓,必須改弦易轍,切不可老調重彈。

      一是不能一哄而上,要實行總量控制。當年,在暴利驅使下,山西焦炭產能出現大躍進式擴張,有煤炭資源的縣市幾乎村村點火、處處冒煙、全民煉焦。僅山西2003年新增焦炭總量就達2000萬噸,無序擴張帶來的后果是產能閑置、產品供大于求。因此,焦化產業由山西轉移到新疆,一定要實行總量控制,否則會是“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二是不能搞低水平重復建設。在焦炭價格一路走高的背景下,火暴的市場行情刺激了焦炭行業低水平的重復建設,技術裝備水平低,資源浪費大。10余年的時間,洪洞縣西山地區的主焦煤資源已經有枯竭的趨勢。焦化產業由山西轉移到新疆,一定要用高新技術作為行業發展的起點,做好資源綜合利用,開發延伸產品,增加產品品種,生產高附加值產品。

      三是注重產業配套,不能走獨立焦化廠的老路。山西焦化行業中獨立焦化廠太多,大量的焦炭產品依靠出省、出國消化,運費在產品成本中的比重不小。隨著河北一些鋼鐵企業關停,山西獨立焦化企業的焦炭市場份額大幅萎縮。入駐新疆的山西焦化企業一定要注重上下游產業配套,減少運輸成本,擴大市場份額。

      四是肩負社會責任,決不能污染環境。山西焦化行業發展過程帶來的環境污染后遺癥時至今日仍然難以消除。轉移到新疆的焦化產業,絕不能再走污染環境的老路,政府部門一定要用綠色GDP的思想和可持續發展的目光對待焦炭產業帶來的GDP貢獻,歡迎資金轉移,歡迎人才轉移,但對污染轉移只有一個字――不!(石新忠)

    來源:中國化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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