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是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到的9 項重點工作之一,近日《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出臺。目前,新型城鎮化面臨的一大難題是城鎮化所需的錢從何處來。無論是基礎設施建設,還是進城農民融入城市所面臨的就業、社保、住房等,都需要大量資金的支持。據國開行預測,2020 年前,新型城鎮化至少需要50 萬億元新投資以滿足新增城市居民的需求。
我們已走過的城市化之路,資金需求往往依賴政府投入。而在財政收入不足時,基本的路徑就是“投資靠土地財政,融資靠貸款舉債,償債靠土地擔保”。結果,一方面是土地財政的風險與地方債務的風險交織在一起;另一方面就是一些地方“人為造城”卻讓城市淪為了“鬼城”。傳統城市化的老路在新型城鎮化中行不通了。實際上,政府也無力獨自承擔這巨大的資金需求。正因為如此,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特別要求,推進城鎮化建設,要建立多元可持續的資金保障機制。
在多元資金中最主流、最有潛力的當然是民間資本。我國民間資本確實很富余,截至2013 年11 月末,我國人民幣各項存款余額高達102.7 萬億元,僅個人存款就高達45.2 萬億元;同時,我國民間資本投資渠道不暢是一個不爭的事實,直接導致民間借貸高漲、跟風炒作盛行。如果能夠真正釋放民間資本的強大活力,新型城鎮化的資金難題就會迎刃而解。
但問題是,資本都是趨利的,如果不能解決民間資本的回報問題,無論怎么提倡和鼓勵,作用可能非常有限。政府投資可以不計效益,但民間投資就要盤算投下去是否能賺錢。因此,吸引民間資本積極參與新型城鎮化建設,列出新型城鎮化對民間資本的商機、放寬市場準入門檻、解決民營企業的融資難題、運用政策的鼓勵扶持作用、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等,很有必要。但這些可能還不夠激發民間資本的創業投資熱情,還難以形成政府與社會力量共同推動城鎮化的發展機制。
要真正激發民間資本投身新型城鎮化建設的積極性,關鍵就在于改革,一是從宏觀上明確中國今后城市化的重點,并在公共資源配置上體現出來;二是從微觀上徹底退出土地財政,不再“人為造城”,而要靠市場規律自然成城。從宏觀的角度,要通過實實在在的釋放資源,產業下鄉、資源下鄉,引導人口向中小城市流動。從微觀的角度,可以學習日韓以及我國臺灣地區城市化的經驗,用土地開發的財務平衡替代土地財政。政府不能想著靠土地拍賣賺錢,而應扶持實體經濟。資本逐利而生,擠掉了房地產市場的非理性繁榮,避免了“造城、擴城陷阱”,才可能提高民間資本進入實體經濟投資的積極性。也只有這樣,產業結構、就業方式、人居環境、社會保障等一系列由“鄉”到“城”的轉變,才能自然實現,人們在城市才進得來、留得下、過得好,新型城鎮化才有活力,才可以持續發展。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斯蒂格利茨將中國的城市化與美國的高科技發展并稱為“影響21 世紀人類社會發展進程的兩件大事”。我國新型城鎮化要取得實實在在的進展,其具體進程和方向,必須順應市場規律。民間資本本身就是市場要素,要吸引其積極參與新型城鎮化建設,就更應該尊重和激勵其按市場規律出牌。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這就要求在新型城鎮化吸引民間資本的問題上,政府必須率先改革,由過去的主導資源配置和直接逐利,變為引導和服務資源配置,并為民間資本創業松綁、擴權、加油。
來源:中國審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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