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除地方保護”不僅僅是一句響亮的口號


    作者:諶潔    時間:2014-02-25





      地方保護壁壘不除,新能源汽車不可能實現全國公平發展。

      近年來,國家為推廣新能源汽車推出了一系列的利好政策,然而,只顧局部利益、不顧大局發展的“地方保護主義”一直以各種冠冕堂皇的形式潛藏于各個地方政府設置的新能源汽車的地方性目錄和地方性細則中。

      在最新一輪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方案發布期間,四部委已兩次就打破地方保護主義發出明確要求:第一次是2013年9月在出臺《關于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時明確規定“推廣應用的車輛中外地品牌數量不得低于30%,且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障礙限制采購外地品牌車輛”,一改上輪政策的籠統提法;第二次是在今年第二批推廣新能源汽車名單發布的同時再次聲明,“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障礙限制采購外地品牌新能源汽車,如設置地方性標準、地方性車型目錄等,對已經施行的應盡快整改”。

      然而,仔細分析發現,第一次的突破性規定表面看是進步,但這種從數量上“一刀切”的粗放式規定某種程度上又可能演變成對地方保護的默許,因為地方政府大可只滿足于“推廣應用的車輛中外地品牌數量只占30%”的最低要求。

      再就是,盡管四部委三令五申“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障礙限制采購外地品牌車輛”,可是對于此類帶有“地方保護主義”色彩的設置或變相設置缺乏明確的界定標準;僅僅把“設置地方性標準、地方性車型目錄等”直接視作搭建地方保護壁壘的行為也缺乏說服力。

      以《北京市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管理辦法》為例,該辦法所稱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是指納入《北京市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生產企業和產品目錄》的小型、微型純電驅動載客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及燃料電池汽車。正如中汽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董揚所指出的那樣,“不包括北京市屬汽車生產企業近期內不準備生產的插電式混合動力轎車”。這也就意味著比亞迪秦、上汽榮威550等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極有可能不能享受北京市的地方補貼。

      面對協會、媒體對北京市即將發布的新能源小客車目錄涉嫌“地方保護”的質疑,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發展促進中心副主任陳貴如則公開表示,北京從來也沒有說要拒絕發展混動轎車。之所以沒有在補貼環節上提到混動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北京近幾年的新能源汽車示范運行主要以純電動汽車為主,二是從節能環保的角度看,純電動比混合動力更有效果,而環保問題是北京拒絕補貼混動的主要原因。

      這真是印證了那句“想做一件事的時候可以找到一個方法,不想做一件事的時候可以找到一個借口”。

      本質上來說,各行各業都存在的地方保護主義是地方政府和中央之間,以及地方政府相互之間的惡性競爭導致的惡果。

      在目前我國的法制水平和市場經濟體制都不成熟的情況下,意圖通過簡單地調整利益分配的大小比例關系來解決地方保護主義是本末倒置,且最終結果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徒勞無功。

      要治標治本,必須以立法、司法、行政手段結合,明晰地方政府的職能、約束地方政府的權力、確定地方利益的邊界,建立一個公平、公開、公正的競爭體系和框架,最終實現地方利益、中央利益和當事人利益三方的動態平衡,形成良性競爭。這樣的目標絕非朝夕可達,更是對執政者、立法者的政治思維與政治智慧的重大考驗。

      新能源汽車遭遇的地方保護主義絕非一個獨有的現象和孤立的問題,其背后隱藏的是我國現行體制下國家與地方的權力傾軋和利益爭奪。唯有先高屋建瓴地理清中央與地方之間錯綜復雜、相互糾纏的權力和利益脈絡,而后才能有辦法出臺更為嚴謹和具備可執行性的“反地方保護主義”的相關細則和懲罰措施,否則“破除地方保護”極有可能只僅僅是一句響亮的口號。(作者: 諶潔)

    來源:中國工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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