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過多提調控并不等于不調控


    時間:2014-01-14





      “市場對資源配置從基礎性作用到決定性作用”不可能隨著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召開自然完成,在長效機制和法制建設還沒有真正起作用以及房價過快上漲沒有得到遏制之前,樓市調控難以全面放松。

      多年來,我國城市房價因屢調屢漲而備受詬病。但是,無論調控的實際結果如何,過去幾年里,有關部門每年都會重申“堅持房地產調控不動搖”,多少還是起到了一些效果。然而,黨的十八大以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很少提及有關商品房和房地產調控的話題,十八屆三中全會沒提,前不久剛剛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沒有明確提及商品房和房地產調控工作的內容。一時引起社會各界廣泛議論,專家們也紛紛對2014年的樓市進行預測。

      在我看來,盡管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明確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但據此得出我國房地產調控將完全回歸市場化的結論,恐怕還為時尚早。

      一方面,住房除了商品屬性和投資屬性,更主要的是居住功能,是社會福利的應有之義。住房對確保社會公平和穩定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世界各國的房地產行業都沒有完全市場化,都在采取不同形式的限制,以求增加供應、抑制房價過快上漲。

      另一方面,盡管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沒有明確提及房地產調控,但需要注意的是,2013年12月3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已明確強調“做好住房保障和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

      盡管中央沒有新的調控措施出臺,但從實際情況看,各地的樓市調控不但沒有體現“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反而有加碼之勢。僅僅自2013年10月底至12月中旬,“穗六條”、“深八條”、“京七條”、“滬七條”相繼出臺,武漢、南昌、沈陽、廈門、長沙、杭州、南京、太原等近20個城市迅速跟進出臺樓市新政,舉起調控大旗。

      匯總來看,各地新政策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一是進一步“限貸”,普遍將二套房貸首付比例提高甚至恢復基準利率;二是進一步“限購”,提高了非本地戶籍居民的購房條件,普遍將外地居民繳稅或社保的年限由1年調整為2年或3年,有的城市還收緊單身限購措施或禁止未成年人買房;三是加大中小套型土地供應與保障房、普通商品房的供應量;四是“限賣”,控制高端預售許可證及高端樓盤的成交。

      這輪驟然而起的“調控潮”,與以往有所不同,基本上都是地方政府主動,而且都是在十八屆三中全會結束后密集出臺。如果說地方政府之所以主動調控,是因為房價上漲過快不可能完成年初承諾的調控目標,為避免被“約談直至問責”,不得不表態的話,那么,選擇在十八屆三中全會結束后密集出臺,而且全部是房價上漲較快的城市,這實際上也就意味著中央將繼續堅持實施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政策措施。特別是正在推進的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李克強總理曾經強調過:抑制房價過快上漲可防止抬高城鎮化門檻。

      可見,市場對資源配置從基礎性作用到決定性作用,不可能隨著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召開自然完成,必然有一個過程,在長效機制和法制建設還沒有真正起作用以及房價過快上漲沒有得到遏制之前,樓市調控難以全面放松。

      但是,在“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開放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各類城市城鎮化路徑已經明確的情況下,一方面,未來的樓市調控政策將會由地方政府根據當地的經濟、房地產市場、人口規模以及房價走勢等多個角度權衡,出現全國范圍內“一刀切”的可能性將大大降低;另一方面,房價本身會成為城鎮化的一種工具,不同類型城市的城鎮化對房價會有不同的訴求,“房價控制目標”或許將會進一步淡化。

      過去越調越漲,“乘勝追擊”往往是較好的選擇;現在不提調控,也許到了“見好就收”的時間。在一個不確定性的投資環境中,傻瓜都能賺錢的時代已經結束。如果是自住,本身無所謂買對與買錯;如果是投資,是選擇減持物業,還是選擇繼續加倉,看來就需謹慎了。但從謹慎的角度,我們還是應該回味一下李嘉誠的名言:“不要賺取最后一個銅板”。

    來源:中國建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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