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除了房價調控年度目標“落空”,個稅調控也被“懸空”,除北京外,多城市在執行中未公布房屋交易20%個人所得稅的征收實施細則,政策變成了“只見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而在歷次調控過程中,“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現象沖抵調控效果。購房者為了突破家庭限購數量,“假離婚”之類的招數“應運而生”;開發商為了逃避限價監管,拆分精裝、毛坯合同變相漲價的行為屢禁不止。最后的結果是房價統計數據下降了,開發商錢也沒少賺,但房價上漲的頑疾卻難以治愈。
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陳國強表示,各地年底調控“升級”大多從抑制需求角度出發,雖然可以拉低統計數字,但畢竟“治標不治本”。當前市場趨冷出現觀望情緒,未來在剛需自住為市場主體的城市,需求仍將會得到持續釋放。
高地價、高利潤導致高房價的利益鏈難以拆除,地方政府放任土地財政依賴就無法改觀。專家提出,要扭轉這一局面,應貫徹好三中全會提出的要“完善干部考核評價制度”,“糾正單純以經濟增長速度評定政績的偏向”。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玨林表示,中央對房地產市場的態度將由需求管理轉向供給管理,下一步既要增加供給,又要釋放存量。“樓市調控的任務和責任應下沉給地方,對個別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適時約談,共同尋找房價上漲過快的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辦法。”
來源:大江網-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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