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10日發布,賦予浙江重要示范改革任務,先行先試、作出示范,為全國推動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
意見指出,到2025年,浙江省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取得明顯實質性進展。到2035年,浙江省高質量發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實現共同富裕。
翻開這份長達9300多字的文件,從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先行區、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引領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試驗區、文明和諧美麗家園展示區,4大戰略定位凸顯出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亟待突破創新的重要方向和關鍵領域。6方面、20項重大舉措為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明確了目標任務和工作抓手。
以下是《意見》20項重點措施:
1、加快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舉國體制開展科技創新的浙江路徑。支持布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平臺,建設創新策源地,打造“互聯網+”、生命健康、新材料科創高地。探索消除數字鴻溝的有效路徑,保障不同群體更好共享數字紅利。
2、支持浙江發揮好各地區比較優勢,加強大灣區大花園大通道大都市區建設。更加主動對接上海、江蘇、安徽,更好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
3、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構建親清政商關系,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破除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各種壁壘。
4、完善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幫扶困難人員就業。創造公平就業環境,率先消除戶籍、地域、身份、性別等影響就業的制度障礙。
5、支持企業通過提質增效拓展從業人員增收空間,合理提高勞動報酬及其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合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落實帶薪休假制度。
6、拓寬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渠道,探索通過土地、資本等要素使用權、收益權增加中低收入群體要素收入。
7、豐富居民可投資金融產品,完善上市公司分紅制度。鼓勵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計劃。
8、探索股權流轉、抵押和跨社參股等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實現新形式。支持浙江率先建立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機制。
9、實施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行動計劃,激發技能人才、科研人員、小微創業者、高素質農民等重點群體活力。
10、完善再分配制度。支持浙江在調節收入分配上主動作為,加大省對市縣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和精準性,合理調節過高收入。依法嚴厲懲治貪污腐敗,繼續遏制以權力、行政壟斷等非市場因素獲取收入,取締非法收入。
11、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建立健全改善城鄉低收入群體等困難人員生活的政策體系和長效機制。
12、充分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發展慈善事業。探索各類新型捐贈方式,鼓勵設立慈善信托。
13、率先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探索建立覆蓋全省中小學的新時代城鄉教育共同體,探索終身學習型社會的浙江示范。深化縣域醫共體和城市醫聯體建設,推動優質醫療資源均衡布局。
14、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長效機制,探索建立人地錢掛鉤、以人定地、錢隨人走制度,切實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逐步實現隨遷子女入學待遇同城化。
15、持續改善城鄉居民居住條件。對房價比較高、流動人口多的城市,土地供應向租賃住房建設傾斜,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加快完善長租房政策,使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
16、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社區建設,提升農房建設質量,加強農村危房改造,探索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機制。
17、大力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儲蓄型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做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工作,積極發展商業醫療保險。健全靈活就業人員社保制度。
18、完善先富帶后富的幫扶機制。深入實施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持續推進智力支援、產業支援、民生改善、文化教育支援,加強對省外欠發達地區幫扶,大力推進產業合作、消費幫扶和勞務協作,探索共建園區、飛地經濟等利益共享模式。
19、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嚴格規范執行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對違法占用耕地“零容忍”,強化耕地數量保護和質量提升。
20、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探索完善具有浙江特點的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應用體系。高標準制定實施浙江省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推進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市場化交易,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轉自: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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