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國家醫保局公布了《2021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和《2021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申報指南》。7月1日起,2021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申報系統開通,新一輪目錄調整啟動。與前幾輪相比,本次調整明確了目錄外藥品的4個申報條件、目錄內和目錄外藥品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發生重大變化的申報條件,以及擬調出目錄藥品的重點范圍。
方案顯示,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4類目錄外藥品可以納入2021年藥品目錄申報范圍,包括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上市的新通用名藥品、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發生重大變化的藥品,與新冠肺炎相關的呼吸系統疾病治療用藥,以及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的藥品。
此次醫保目錄調整依然有進有出,對于目錄藥品的調出,除了被國家藥監部門撤銷、吊銷或者注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藥品外,綜合考慮臨床價值、不良反應、藥物經濟性等因素,經評估認為風險大于收益的藥品也被納入調出范圍。將重點考慮2016年1月1日前進入目錄,且于2016 年1月1日至 2021年6月30日期間,在國家藥品采購平臺銷量較小的藥品。
國家醫保局表示,經過三輪調整,433個藥品新增進入目錄,特別是一批新藥通過談判降價進入目錄,大幅減輕了患者負擔,取得了良好效果。在今年的調整中,將繼續嚴格把握有關標準、條件,重點將臨床價值高、價格合理、能夠滿足基本醫療需求的藥品納入目錄。如進展順利,本次目錄調整工作將于今年底前完成,力爭明年1月開始落地執行,讓廣大參保患者早日獲益。
近年來,隨著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我國獲批的新藥數量逐年增多。記者了解到,僅今年6月份,就有10款新藥獲批上市,搶在參審藥品獲批截止時間之前。(記者朱國旺 郭文培)
轉自: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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