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能源供應涉及民生和產業鏈的安全!
尤其是,今年以來,國際市場上能源價格大幅上漲,國內電力、煤炭供需持續偏緊,多種因素導致一些地方出現拉閘限電,給正常經濟運行和居民生活帶來了很大的影響。
糾正“一刀切”停產限產
國慶假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也就是10月8日,國務院就召開了常務會議,會議的一個議題就是,“進一步部署做好今冬明春電力和煤炭等供應,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經濟平穩運行”。
其中,我們看到,會議對當前和未來一段時間的形勢,做了最新的判斷表明:今冬明春電力、煤炭供求壓力依然較大。
對此,國常會強調,保障能源安全、保障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是“六保”的重要內容,要發揮好煤電油氣運保障機制作用,有效運用市場化手段和改革措施,保證電力和煤炭等供應。
這是去年4月份中央政治局會議以來,再次提及“六保”,可以看出,這次“能源供應”問題已經提高到很高的位置。
那么,針對之前部分地區出現的“一刀切”停產限產或“運動式”減碳,會議要求,要壓實各方生產責任,加強統籌兼顧。各地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做好有序用電管理,糾正“一刀切”停產限產或“運動式”減碳,反對不作為,同樣也反對亂作為。
顯而易見,這種表述是市場樂見的,因為一刀切的“雙限”行為的確破壞了產業鏈,同時擾亂了市場預期。
電價浮動范圍上調
那么,會議對于能源供應解決的辦法,提出了6個要點:
第一,要堅持民生優先,保障群眾生活和冬季取暖用能,特別要確保東北地區冬季用煤用電。
第二,要在保障安全生產前提下,推動有潛力的煤礦釋放產能,加快已核準且基本建成的露天煤礦投產達產。
第三,要支持煤電企業增加電力供應。針對煤電企業困難,實施階段性稅收緩繳政策,引導金融機構保障合理融資需求。
第四,要推進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第五,要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
第六,最關鍵的就是要改革完善煤電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推動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在穩定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電價前提下,將市場交易電價浮動的幅度調整為20%,過去只是10%到15%,加強分類調節,對高耗能行業由市場交易形成價格,不受上浮20%限制。
那么,顯而易見,應該講,打開了高耗能行業的電價天花板,一定程度上,對于產業調整,限制這些高耗能產業的發展是有幫助的。
那么,未來,電力資源應該會更好地回歸商品屬性,電價上漲的趨勢相對明確,電力運營商也面臨著價值重塑。
轉自:華夏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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