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醫療保障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梳理了國家醫保局成立五年來所取得的成績,并明確2023年醫療保障工作重點。過去五年,我國醫保實現了跨越式發展,讓過去五年成為群眾醫保獲益最多的五年。2023年,要持續擠壓藥品耗材虛高價格水分,同時“引導新冠治療藥品合理形成價格”。
多措并舉破解“看病貴”
五年來,醫保部門探索防范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風險的長效機制,綜合幫扶政策累計為困難群眾減負近6000億元。同時,改革門診保障政策,推動建立職工醫保門診統籌,建立健全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擠壓藥品耗材虛高價格水分,國家組織集采7批294種藥品平均降價超50%,三批四類耗材平均降價超80%;疊加地方聯盟集采,累計降低藥耗費用超4000億元。
不僅如此,五年來,相關部門通過談判降低新藥價格,250種新藥平均降價超50%并納入醫保報銷,群眾更快用上原本用不起的救命藥。
打擊欺詐騙保,累計檢查醫藥機構318.9萬家次,處理154.3萬家次,追回醫保基金771.3億元,曝光典型案例24.5萬件,評定184家醫藥企業失信等級并實施懲戒。
另外,醫保系統支持疫情防控,第一時間實施“兩個確保”政策,全力保障患者救治費用;全力保障疫苗和接種費用;推動降低疫苗、核酸檢測、抗原檢測等價格超九成。異地住院就醫直接結算率提高到60%以上,累計結算超6000萬人次。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試點城市增至49個,惠及超180萬名失能群眾。
醫保脫貧攻堅助力近千萬戶因病致貧家庭精準脫貧,實現1億多脫貧人口“基本醫療有保障”。醫保目錄內藥品數量較2017年新增618種。我國藥品價格指數連續五年下降。集采品種中使用高質量藥品的患者比例從50%提高到90%以上。在廣大參保群眾獲得感持續增強的同時,藥品“帶金銷售”的空間持續被壓縮,越來越多藥品生產企業走上重創新、重質量的發展新路。醫保基金監管初步形成對欺詐騙保的強大震懾,輔助用藥、高值醫用耗材等被濫用的情況初步逆轉,助推醫療衛生事業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
持續推進集采改革
集采工作是國家醫保局成立以來的一項重要改革措施,這項工作使藥品耗材價格真正降下來,民生保障溫度真正升上去。在價格下降的同時,改革也進一步凈化了市場環境,重塑了行業良好的競爭生態。
國家組織藥品聯合采購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開展集中帶量采購改革的初衷,就是把藥價虛高的水分擠出去,促使藥價回歸合理水平,降低群眾費用負擔,使患者用得起藥。
除了藥品的集采以外,高值醫用耗材的集采工作也為老百姓帶來了切實的好處。高值醫用耗材的集采工作始于冠脈支架,中選的冠脈支架價格降幅達到93%。2021年1月,冠脈支架集采中選結果開始實施后,群眾負擔顯著減輕。據北京市測算,接受支架植入的患者平均個人負擔下降1萬元。同時,很多原本用不起支架、用不起鉻合金支架的群眾也用上了“質優價宜”的鉻合金支架。冠脈支架破冰之后,人工關節、骨科脊柱類高值醫用耗材集采的工作也順利推進,相關中選產品均價從數萬元下降至數千元,平均降價超80%。
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救命錢,其使用安全涉及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醫療保障制度健康持續發展。近兩年,保障醫保基金使用安全的政策相繼出臺。2021年1月15日,《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正式頒發,解決了此前基金監管面臨如何依法行政、科學執法的問題,以及監督檢查程序和措施缺少明確規定、各地標準不盡統一、處罰時自由裁量權較大等問題。2022年11月,國家醫保局、財政部聯合制定了《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該辦法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據悉,國家醫保局將持續加大基金監管力度。開展基金監管安全規范年行動和醫保反欺詐大數據監管試點。加大飛行檢查力度,各級飛檢力爭實現轄區全覆蓋。依托智慧醫保賦能非現場監管。探索適應新型支付方式的監管機制,守護好人民群眾的每一分看病救命錢。
引導新的藥價形成機制
2023年,醫保在機制上會越發成熟,更多行業大事也將開啟。
上半年,除了備受關注的第八批國采外,還有地方集采。按照國家醫保局2023年最新工作部署,2023年要持續擠壓藥品耗材虛高價格水分,并開展新批次國家組織和高值醫用耗材集采,擴大地方集采覆蓋品種,實現國家和省級集采藥品數合計450個。分級診療工作推行至今,仍存在一些“堵點”,2023年更加強調通過調控異地就醫醫保報銷額度的方式,盡量減少看病群眾的跨區域流動。
此次會議要求,2023年要切實做好實施“乙類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工作,方便群眾享受直接結算服務,加快費用清算結算速度,減輕救治醫療機構墊資壓力。同時,加強生育醫療費用保障,統一規范生育津貼支付政策,落實探索將靈活就業人員納入生育保險覆蓋范圍。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相關部門將開始“引導新冠治療藥品合理形成價格”。
對此,有分析人士指出,這對之后的非集采、非談判藥品價格的形成有一定影響。以“新冠治療藥品合理價格”為代表的新的藥價形成機制,根據日前國家醫保局發布的《新冠治療藥品價格形成指引(試行)》,整體遵循幾大規則:企業自主定價、政府與行業共同監督,全周期多層次引導。
事實上,這不同于集采、醫保談判所形成的價格機制,給了藥企更多的自主權。專家表示,一方面,價格的制定涉及到原料、成本、銷售、研發等的占比;另一方面通過提升掛網率,加強對藥品底價的探索,對企業全周期的引導。這也意味著在這種機制下,藥價并非一直不變,加上全國統一招采系統的動態監測,藥品價格無論是在制定方面,還是在市場端,都將被擠出多余水分。(依琰)
轉自: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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